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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乞察小人邪妄之言状元祐八年十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四、《净德集》卷五、《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九一、一○一、《东都事略》卷九四《吕陶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七、《宋元学案补遗》卷九九、《续资治通鉴》卷八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察谓人君深居九重,尊高如天,虽有圣智,亦未能周知天下之事,必以纳谏为先。
既能纳谏,则臣子可尽下情,以陈治乱之要。
今陛下听政之初,臣备位侍从,朝廷之事,得以论思,敢竭愚鄙,少报万分之一,愿陛下特加省览。
臣伏以太皇太后保佑圣躬,于今九年,垂帘听政,天下安治。
一旦弃四海之养,凡在臣庶,痛心泣血,无所逮及。
方其得疾之初,陛下忧形玉色,躬侍药食,衣不解带。
告于天地社稷,祷于宗庙山川,薄刑赦罪,释逋轻赋,凡可以祈福禳灾之事讲求备至。
及其疾势大渐,则召高族子弟入于禁中,丁宁抚慰,有安心免忧之言。
既以大殓,内侍有需索酒食者,礼部臣僚谓方当哀毁,不可为闾阎鄙俚之事,恐累圣德。
陛下即从批奏,遂罢其请。
继有手诏,称扬太皇太后临朝累年,抑损外戚,未尝假借,无以报称盛德,议于高族子弟推恩。
又虑诸处应奉山陵过有劳费,遂令降诏有司,并须遵依遗诏指挥
远近臣子,闻此等事,无不感叹,皆谓太皇太后于陛下有天地之功,于社稷有万世之力。
陛下深知本末,尊而报之,一言一事,不敢违戾太皇太后之意。
上合天心,足以享万寿;
下副人望,足以保四海。
宗社幸甚,天下幸甚。
然臣于此时,以无可疑而为疑,以不必言而为言,则其罪不胜诛矣。
所恃者,陛下仁而好谏,明而察物,必能赦臣私忧过计之罪尔。
盖自太皇太后垂帘以来,屏黜凶邪,裁抑侥倖,横恩滥赏,一切革去,小人之心,不无怨憾。
万一或有奸邪不正之言,上惑圣听,谓太皇太后斥旧臣更改政事,今日陛下既亲万几,则某人宜复用,某事宜复行。
此乃治乱之端,安危之机,君子小人消长之兆,在陛下察与不察也,辨与不辨也。
陛下察其是非,辨其邪正,使非不敢胜是,邪不能害正,则君子进,小人退,天下治而安矣。
元祐之初,臣任台官,尝因奏事帘前,恭闻德音宣谕云:「朝廷政事,若果于民有害,即当更改。
其他不系利害者,亦不须改」。
每改一事,必说与太后,恐外人不知。
臣深思此语,则太皇太后凡有更改,固非出于私意,盖不得已而后改也。
至如章惇悖慢无礼,吕惠卿奸回害物,蔡确谤毁大不敬,李定不持母丧,张诚一盗父墓中物,宋用臣掊歛过当,李宪、王中正邀功生边事,皆是积恶已盈,罪不容诛。
若败露于先帝之朝,必须不免窜逐;
若暴扬于陛下之手,亦合正以典刑。
以此而言,则太皇太后所改之事,皆欲生民之便;
所逐之臣,尽是天下之恶,岂可以为非乎!
恭惟陛下聪明圣智,出于天纵,是非邪正,进退可否,必已了然于心,岂待人言而后辨?
臣乃不避斧钺之谴,喋喋以告陛下者,亦婺妇不恤纬而忧宗周之意也。
夫婺妇以组织为事,惟经纬是恤,今乃不恤其纬,而以周亡为忧,固可怪矣。
愚者千虑,亦有一得,狂夫言之,明主择焉。
臣又闻昔者明肃太后称制之日,多以私恩遍及亲党,听断庶物,或涉过差。
及至仁宗皇帝亲政之初,臣下遂有希合上意,言其阙失。
仁宗察见情伪,降诏止绝,其略曰:「明肃太后夙承先顾,保佑冲人,勤约之风,化流四海。
或号令之所出,或听断之从宜,盖机务之实繁,虽旰昃而无暇。
赏善罚恶,惟命令之已行;
革故鼎新,非孝思之所至。
易月方临于庶政,虚怀觊纳于谠言。
其有罔识远图,靡循理体,达于闻听,姑务矜容。
多形琐碎之言,复有迎合之意。
宜申诫励,以警奸回。
应明肃太后垂帘日所行诏命,已经施行过诸般公事,更不得更辄上言」。
于是天下之人,皆谓仁宗深念社稷之功,能全子母之爱。
圣听广大,超越今古,载在史册,垂范后世,陛下所宜法而行之。
臣愚窃谓明肃太后之政,时有过阙,仁宗念其保护,尚降诏书,不容小人辄有议论。
而况太皇太后垂帘九年,所行之政,皆已便民,所逐之臣,各已当罪,无可拟议。
万一小人狂妄献言,岂可容哉!
岂可信哉!
愿陛下明示黜罚,杜塞其端,以副天下之望,以隆宗社之福。
范纯仁等复官诏元符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四四
责授武安军节度副使永州安置范纯仁左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邓州居住。
责授信州团练副使道州安置吕希纯朝奉郎少府少监分司南京唐州居住。
责授鼎州团练副使潭州安置王觌朝奉郎光禄少卿分司南京和州居住。
责授岷州团练副使道州安置韩川承议郎少府少监分司南京随州居住。
责授隰州团练副使彬州安置刘奉世左朝议大夫少府少监分司南京光州居住。
责授舒州团练副使唐义问奉议郎尚书屯田员外郎分司南京安州居住。
降授朝奉郎尚书屯田员外郎分司南京和州居住吕希哲朝奉郎管勾亳州明道宫
降授朝散郎少府少监分司南京随州居住吕希缋为朝请郎管勾西京嵩山崇福宫
朝散大夫尚书户部员外郎分司南京衡山居住吕陶朝散大夫提举成都府玉局观
鼎州团练副使筠州安置郑佑朝议大夫提举江宁府崇禧观。
并任便居住。
责授琼州别驾循州安置苏辙永州
责授新州别驾梅州安置刘安世衡州
追官勒停、仍雷州编管秦观英州
放归田里人、涪州编管程颐峡州
朝散郎管勾江州太平均州居住范纯粹朝请郎、知信州
承议郎、添差监复州在城盐酒税张耒通判黄州
除名勒停人邹浩宣德郎、添监袁州酒税。
责授平江军司马、南安军安置黄隐奉议郎、添监江州酒税。
涪州别驾戎州安置黄庭坚宣义郎、添差鄂州在城盐税。
保静军司马邵州安置贾易承议郎、监信州茶盐酒。
勒停人王回奉议郎、监泉州税。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六之二一。第五册第四一○六页又见《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四。
叙复元祐大臣诏元符三年四月乙卯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四五、《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四
朕即位以来,哀士大夫失职者众,虽稍收复,未厌朕心。
兹者天佑予家,挺生上国,奄有大庆,资及多方。
解网恤辜,何事曰终。
范纯仁提举嵩山崇福宫,许归颍昌
刘奉世明道宫,许归陈州
王觌崇福宫韩川太平宫吕希纯鸿庆宫,吴安诗崇福宫,唐义周鸿庆宫,并任便居住。
王钦臣颍昌吕陶、张耒、刘当时并与知州吕希哲、希绩、贾易与小郡,刘唐老、黄隐堂除知军晁补之通判黄庭坚佥判
苏轼永州,辙移衡州郑侠放逐便。
元符末变更法度之臣并外州军居住诏崇宁元年十月丙子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一
奉议郎宝文阁待制、知越州周常落职,管勾崇禧观,婺州居住;
承议郎、知庐州龚原管勾玉局观和州居住;
中散大夫、知徐州刘奉世落职提举崇福宫光州居住;
朝奉大夫、知颍州吕希纯管勾鸿庆宫,汝州居住。
降授承议郎王觌管勾太冲观,朝散大夫王古管勾崇道观,降授承议郎、知濮州谢文瓘管勾玉隆观,并本处居住。
朝请郎、知滑州陈师锡管勾灵仙观朝奉大夫、知蔡州欧阳棐管勾崇道宫,朝请大夫、知邢州吕希哲管勾冲佑观朝请郎、知曹州刘唐老管勾鸿庆宫,朝散郎晁补之管勾太平观朝散郎黄庭坚管勾玉隆观,承议郎黄隐管勾灵仙观朝奉大夫毕仲游管勾崇禧观,朝散郎常安民管勾玉局观朝奉大夫孔平仲管勾太极观,王巩管勾太平观张保源监西狱庙,朝奉大夫陈郛管勾洞霄宫朝散郎朱光裔管勾仙都观苏嘉管勾云台观
余卞中岳庙郑侠南岳庙,胡田管勾仙都观,并外州军任便居住,仍依陈乞宫观新格,馀遵守不得同在一州指挥
范忠宣公行状(下) 北宋 · 李之仪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二八
是后朝廷议论,稍以朋党相目,公疏其害,并以欧阳脩《朋党论》连进,以明善恶好恶,愿上深加照察,无使滋蔓,以败风俗。
谏官王觌以言事忤旨,遂坐朋党罢,公曰:「觌不免则朋党兴矣」。
乃与文彦博、吕公著辨于帘前,上曰:「朋党甚多,宜早施行,亦恐于卿等不便」。
公对曰:「朝廷本无朋党,但善恶邪正各以类分,臣已论之详矣」。
又指彦博、公著曰:「是皆累朝旧人,陛下延之左右,岂容雷同罔上,庇护党人?
只如臣向以言事不合,摈弃二十年,陛下拔擢,置之此地。
惟一心事上,岂复怀私,自玷家世?
臣先因面谢,曾具奏闻,先臣与韩琦、富弼同为仁宗柄任,各举所知,引用忠良。
当时造为飞语,指作朋党,三人者相继补外,造之者公然相庆,曰『一网打尽』。
此事未远,愿陛下深以为戒」。
次日,又与彦博、公著、大防等上前斥论。
公曰:「彦博、公著以重德老成,特留共政。
大防陛下亲自识拔,以为有闻望,可信之人。
今同论一谏官差除,久不见纳,臣实忧惧」。
由是得直龙图阁、知润州
元祐二年,经冬雨雪不止。
明年春,积阴不解,下民失业。
公又上疏言:「君子为阳,小人为阴。
或虑朝廷之上,君子少而小人多,以致阳不胜阴。
愿诏三省选用正人,以迎协气」。
公在枢府踰年,边奏未宁,夏人唯受封册,而不遣使入谢,坤成节亦不贡奉称贺,全失恭顺
公言:「西贼之势可虑矣,皆臣窃位无效,以致如此。
愿除臣陕西郡,万一用兵,则就近可以备任使」。
再奏不报,公既不得去,而议事终不能
虽罢兵还侵地已决,而虑边臣不切为备,议遣中使分诣陕西河东,拊谕帅臣各尽心,无致因此或失守禦
诏书所云「体量边事」,公言:「元议无体量二字,若加之,恐失朝廷恩数,宜削去」。
熙河俘蕃酋鬼章以献,上御便殿受俘,百官入贺,命从官告裕陵,即遣中使赐公黄金三百两,犀带两条。
使者宣谕,以公指踪有劳,故尔赐赉。
公辞所赐,不报。
寻议质鬼章塞上,以招其子,公力陈不可,又条十利害事,请正典刑,使四夷闻之,彼虽怙彊如此,卒为我擒,而其罪必诛无赦也。
夏人空国寇镇戎,诸路赴援,到有先后,故所俘有多寡,议分氂赐银合茶药。
公曰:「均用命尔,今乃有全不及者,非所以激劝也。
请不及氂亦赐」。
熙州刘舜卿李宪故事,擅支金带银器与立功将佐走马承受,朝廷议行戒约,公言:「方委帅臣理节制,而苛细责之,所失不少」。
上察公之忠,将以为相久矣,特以边事未定,故留公枢密,以责其成。
至是乃拜公太中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是日降三麻,在廷愕然延望,至唱公名,则举笏相贺曰:「天下事无虑矣」。
公辞至六七,上遣中使促公视事,不得已而就位。
公前在枢密,欲诛鬼章以谢天下,同列深不为然,上亦未决。
阿里骨使到,文彦博欲令见之,庶几其子结兀捉知其父在,侥倖得其心。
公曰:「不可,鬼章既就擒,彼国已绝望。
阿里骨纳款,因已归罪鬼章矣。
若使之见,必别生觊望。
而其子以必见为期,或未见,闻死,则嫌隙再生矣」。
又欲以鬼章为校尉,公曰:「未正稿街之戮已为非是,况可官之耶?
前日曾以团练使命之,又宠以金带,且不顾,尚何校尉之能有?
方受俘告陵之际,有志之士为先帝快意,而熙河死事之孤皆欲就食其肉于刀锯之下。
今乃一切倒置,何所示信」?
元丰中河决小吴口,水遂北流,神宗命因其性而导之。
邀功之徒乘时射利,辄谓北流害塘泺,请塞小吴,使之东注。
文彦博、吕大防是其说,公曰:「水性固未易知,然水性就下,则不待讲而后信」。
彦博、大防不悦。
公曰:「上初即位,母后垂帘,是岂宜兴大役时耶」?
附会者益众,彦博、大防持益坚,乃议遣使按视,遂以吏部侍郎范百禄、给事中赵君锡为使。
既回,具言东流地高,水不可行,议遂罢。
然起事者终不快也,辄密启,从中批出,再申前议,以河未复故道,终为河北之患。
公言:「先帝因议者以谓夏国微弱,若不早取,必为此虏所并。
亦是从中批出,令边臣相度。
而希旨生事者,谓刻日取胜,遂兴云武之师,后贻永乐之患。
今日之议,正与之」。
又言:「大河之役,休戚半天下。
不先规度,便欲兴工,将来垂成,水势拥遏,上下危急,公私无备,欲罢不能矣」。
又言:「既回之后,不免拥住北下,使之东向,则旧河不能吞纳,必致决溢」。
附会者既不得逞,乃欲先开减水河以探水势。
公曰:「此不攻自破也。
可回则回,不可则止,何用探为!
必其功料已有所费,万一不回,则以此为除破之名尔」。
又言:「水官骤乞计置梢草,中书舍人彭汝砺请见其可回,计置未晚。
此安民惜费之所也」。
公因奏事,上遽曰:「河事且熟讲」。
公对曰:「臣前后所论,无所易也。
欲望收回批旨,一切付之朝廷」。
上遂遣使收回所批,责大臣与水官参议
汉阳军吴处厚蔡确安州所为诗,解释而进,以为讥讪,帘下助之。
公曰:「不可长也。
句端语隙,辄快私忿,而欲置人于死地。
罗织党锢之祸,将起于此」。
已而章疏交上,所以诋者无所不至,遂流新州,公于帘前具言不可,以暧昧不根之过诛窜大臣,今日举动,宜为将来之法。
又上疏言:「臣知蔡确,众议不容,不可以不容之故,行希阔之事」。
又谓「父母之有逆子,虽天地鬼神所不容,至于父母亲置于必死之地,则不免伤恩」。
又奏:「以重刑除害,正如以猛药治病,其过也不能无损,况国体久安,尤重审慎」。
明日见上,公再三论列,吕大防曰:「蔡之党甚盛,不可不治」。
公曰:「朋党难辨,却恐误及善人,此事正宜详审」。
公又上疏,极论朋党为国家之患,且如王安石喜同恶异,至今风俗以观望承迎为能事,愿陛下寝命,下诏释附会者之罪,以安反侧。
又于上前期于必辨,方论次,同列不顾公而退。
王存议与公协,因留存同议,卒不能回。
或劝公引去,独明己之力尽,公曰:「我方慕古人,愿为良臣,不为忠臣,安得楚楚以自见耶」?
言者果复论公,公遂与存俱待罪,不报。
继请补外,竟亦罢,而宰执内屈,不敢罪公,乃如公请,出公观文殿学士、知颍昌府
公到颍,水菑之后,官私屋舍倒皆漂荡,井邑萧然。
公极力振补,上下康乂。
遂环城筑长堤,植榆,以其害。
后数年,水复至,堤遂有功。
公因请将兵所驻,遇水火盗贼急难之际,协心拯救,仍许长吏不拘常制差使
公才罢相庙堂,复兴回河之议,调发入颍昌,公得报,叹曰:「是可已耶」!
上疏言:「尧舜之治,不过知人安民。
知人则不轻信,安民则不妄动。
小人希功好进,行险生事,以求爵赏,然其利口,足以欺罔。
劝更法令则曰,君臣千载一遇,时不可失;
劝兴边事则曰,将为北虏所并,时不可失;
劝回河则亦曰,河势方东,时不可失。
故臣前日深畏其言而力陈之,今日之举,又必用时不可失之说动摇天下,遂欲少快其意。
如一路生灵何!
如一路民力何」!
上曰:「范某之言有理,宜从其请」。
议复少缓,其调发犹未已也。
会公再相,绍圣初再遣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宽来相视,亦言其不可。
公罢,东流之役遂兴,骚费半天下,而不阅岁,果大河之北几为一空,天下益以公为蓍龟也。
颍昌岁料河役,每输七千则免一丁之行,或以为便,已奏得请,公曰:「此有钱而不出力者之便,有力而无钱者何便之有?
且用民之力,于古有限,而今其远不过五百里,乃一槩催之,特在官者与上户为地尔」。
复奏罢之。
鄜延路经略安抚使、知延安府
未行,进大学士、改河东路安抚经略使、知太原府
河东地狭民贫,至吝尺寸地,使死不得葬。
公下令葬必如期,又拨官钱殓无主者瘗之,仍檄一路皆如此。
熙河分画地界,边将以两不耕地为控扼而不与。
以故持久不决,公请依元约,因上言:「与司马光陈弃寨之策,与陛下议定大计,以示轻地爱人之德。
今边将蓄疑败谋,留两堡之地,将再起事端,以招后患。
望诏边臣,速令界画,悉依已行诏旨」。
三上章,并乞录示边臣。
夏人犯麟府神木寨,无所得而去,朝廷犹诘责将吏,公一无所累,上章待罪。
上曰:「无所得而去,何罪之有」?
公请不已,曰:「非将吏失律,乃臣之罪也。
人君赏罚必信,不可为老臣屈」。
乃不得已,降公一官,移河南府,又知颍昌
未几,上遣中使赍诏抚问,仍赐银合茶药,召公赴阙,拜通议大夫,再为右相
公辞六七,不允。
又遣中使促公就位,因入谢帘中,骤曰:「卿此来,且与吕大防等同心协力。
人言卿必先引用王觌、彭汝励」。
公对曰:「臣方欲荐此二人,望陛下早赐进用」。
一日奏事次,帘中曰:「卿父文正公在明肃皇后垂帘之初,仁宗亲政之后,忠厚正直,见于始终。
卿名望众人所归,必能继绍前人」。
公顿首谢曰:「臣不肖,何足以当陛下奖劝委任之意」?
太皇太后崩,所赐遗留物,公再上章辞,不从,则又乞以助山陵之费,亦不报。
侍御史杨畏议除谏议大夫,公难之,吕大防曰:「畏曾论公,必无所嫌」。
公曰:「初不知也,除自不敢与闻,容上前别有奏请」。
三上章,乞避位,哲宗谓大防曰:「范某有时望,不宜去,卿可为朕留之」。
亦遣中使促公归府第,又遣中使促公入见。
有间,上独问公曰:「先朝行青苗法如何」?
公对曰:「先朝爱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过当,激以赏罚,所以官吏急功,故为民害」。
上曰:「当时不须立赏罚」。
公对曰:「不唯赏罚不当立,付之尤宜得人」。
遂又述此意上疏,引谕精确,卒言青苗非朝廷所能行,行之终不免扰人也。
是时用二三大臣,皆从中出,而侍从言事官多不由进拟。
公上疏言:「陛下初亲政,四方拭目以观。
知人举直之化小有失当,其系不细」。
疏奏,上为之动。
而中批之人,类由密启,上乃以所得姓名质之于公,公曰:「天下治乱,实本于此,不可不慎」。
又疏言:「舜举皋陶,不仁者远;
汤举伊尹,不仁者远。
圣政之初,选用人材,正宜如此。
纵未能如古人,亦须极天下之选」。
中书省以二疑狱为不可贷,已画可,门下省复奏贷之,公曰:「门下非取旨之地,就使未安,亦当各正其职,容无辨耶」?
遂上疏言:「二囚一杀舅,一杀妻之父,皆已杀也,情虽可疑,如死者何!
若论亲党,则全无渭阳之念,顿戾寡妻之刑,公然背义忘恩,弗思投鼠忌器。
尤繄朝廷风教,不可不慎也。
请如已画」。
又言:「王存可大用,彭汝励可任言责」。
上曰:「王存如何人」?
公曰:「忠厚正直,臣所信也。
今年已七十,愿早用之」。
绍圣元年,言事者交章力排垂帘时事,人情大恐,公曰:「太皇太后保佑圣躬,欲跻天质于尧舜之上,其功烈,其诚心,幽明共所鉴也。
今人主初亲政,而议者辄自为计,不恤国是,一何薄哉」!
遂以明道二年五月癸酉诏书上之,曰:「望陛下稽仿而行,以戒薄俗」。
已而狂人赵天启作《拟试策》,传播中外,御史章疏稍取以为用,其语何止诬罔也。
公曰:「太皇太后勤劳公正,陛下尊奉备至。
一旦策题出,小人侥倖临事,致误陛下」。
又曰:「狂妄诋讦者已多矣,容之则累圣孝,惩之则恐塞言路。
不若以诏书禁约,一遵仁宗故事。
天启在元祐中已上书,诋熙宁政事为非道矣,后见其书,编管邓州」。
上不纳公言,亦不许公去。
客省副使高士敦以太皇太后恩,特旨改官,苏辙责知汝州
御史来之邵言士敦任成都钤辖日不法事,又论所谪太近。
公言:「之邵为成都府路监司,士敦有犯,自当按发。
执政累年,之邵已作御史,亦无纠正。
乃继有二奏,其情可知」。
公知不容于时,再上章乞去,语甚恳切,遂以公为观文殿大学士,加右正议大夫、知颍昌府
陛辞日,赐坐啜茶,慰劳甚渥。
上曰:「卿耆德硕望,朝廷所赖,然坚不肯为朕留。
卿虽在外,两为宰辅,凡有所以裨益于时政者,但入文字来,无事形迹」。
公曰:「敬受命」。
既到官,值兴广武埽,役下颍昌汝州,科梢草一百万。
公曰:「两处之民不习河役,方荐饥之后,加之道路阻远,乘此急难,又须数倍之价,何以堪?
异时遂以为例,则永为深患」。
力请至七八方免,然破产失业已十三四,有至非命而死者矣。
报到,闾巷田野欢呼鼓舞,如脱机阱。
方为公立生祠,会公南迁,畏事者止之。
司马光、吕公著夺恩,数毁墓碑,凡元祐时大臣侍从官例皆贬窜。
章惇以公尝断国论,遂以为党,而将因其例,上曰:「范某非党也,但不肯为朕留尔」。
公曰:「不肯留即党也」。
上勉从其请,降公一官,移知河南府
公以疾辞,改陈。
相次大防等窜岭表。
先是公未罢相,上尝问公曰:「贬谪之人,几似永废」。
公察上意甚善,特有所牵制而未果,因致贺曰:「陛下语此,尧舜不如也。
今重罪编配之人,尚理期叙复,岂兹等人不与此比?
愿陛下只用检举,候进呈,令依条则。
或有言者,亦易裁处,唯在陛下力主之尔」。
是岁郊祀,上怀公语,将因赦稍理大防等冤,而近测上意,前期奏大防等难从恩宥,遂以为永例。
公闻而忧愤,及斋戒累日,奏疏曰:「大防等年老疾病,不习水土,炎荒非久处之地,而又忧虑不测,何以自存?
迹其所罪,亦因持心失恕,好恶任情,以异己为怨雠,以疑似为讪谤,违老氏好还之戒,忽孟轲反尔之言,误国害公,覆车可鉴。
然牛李之祸,数十年沦胥不解,岂可尚遵前轨,靡恤效尤?
兼臣与大防等共事,臣有所言,多相排斥,陛下之所亲见。
臣之激切,只是仰报圣德,不为其他。
兼今内地大热,炎方想不易处。
向来章惇、吕惠卿虽为贬谪,不出里居,臣尚曾有言,深蒙陛下开纳。
又陛下常悯迁谪之人,几为永废。
臣测知圣心,亦曾乞用检举之说。
陛下以一蔡确尝轸至念,今赵彦若已死贬所,将不止一蔡确矣。
愿陛下断自渊衷,将大防等引赦原放」。
奏上,亦感悟,持意益坚,反诋公为同罪未录,遂落职知随州
方草疏时,或以难回触怒为解,万一得远谪,非高年所宜。
公曰:「我世受国恩,事至如此,无一人上言者。
若上心遂回,所系不小;
设有不从,含糊观望之际,体国爱君,亦曾有人力陈其非者。
果得罪,死复何憾耶」?
促家人束装以待。
谪命在随几一年,州事毫发必亲,客至谈笑终日,无倦色。
公素苦目疾,忽全失其明,因上表乞致仕。
堂吏不得上,惧公复有指陈,终移上意,遂贬武安军节度副使永州安置。
命下,公怡然就道,切戒子弟,不得少有不平意。
曰:「不见是而无闷,尔曹勉之」!
间有谚者,则曰:「我两为真相,报国无状,今日之贬,无所憾也」。
或谓公近名,公闻而叹曰:「七十之年,两目俱丧,万里之行,岂其欲哉?
但区区爱君之心不能自已,人若避好名之嫌,则无为善之路矣」。
在永三年,人不堪其忧,公处之有馀裕,非医药方书未尝经理,非修身行己不以语人。
作棺衾,以俟瞑目。
上即位,皇太后听政,南迁流人例徙内地。
以公为光禄卿分司南京邓州居住。
二圣将复用公,而意若未得伸,乃遣中使永州,就赐银合茶药,问劳委曲,曰:「二圣甚知相公在先朝言事忠直,已虚位待相公,不知目疾如何?
用何人医治?
只为左右有不是当人阻隔相公」。
公顿首谢。
又云:「太后相公,官家即位,行事如何?
天下何说」?
公谢曰:「唯鼓舞圣德」。
又云:「天下有何不便,但奏取来」。
公对曰:「敢不奉诏」。
又云:「邓州莫且去否」?
公对曰:「已出望外,如归乡里」。
又云:「离阙日,二圣再三命某言,太后在宫中,皇帝在藩邸,甚知相公是直臣」。
公感泣不已。
俄进公右正议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许归颍昌
遂复观文殿大学士、充中太乙宫使
召赴阙供职,而公病矣。
诏书有「岂唯尊德尚齿,昭示宠优;
庶几鲠论嘉谋,日闻忠告」之语,公捧诏感泣,曰:「上果用我矣。
目明全失,风痹不随,恩重命轻,死有馀责」。
将至畿内,上又遣中使赐银合茶药,促公入觐,仍宣谕渴见之意。
公曰:「老臣昏忘,不可勉彊」。
中使曰:「朝廷自有优礼」。
公曰:「老臣命薄,虚蒙圣眷」。
继又遣中使赐银绢各五百,以继道路之费,仍遣国医诊视,医药所须,并出内府,一钱不得取于公。
又敕须公病愈,乃得归。
公乞免供职,许归颍昌养疾。
上不得已而许,后见辅臣,问公安否,乃曰:「范某得一识其面足矣」。
久之,上知公决不能起,始命上宰
公既安里第,有间,疾少瘳,念医者在门,不许受私谢,乃以天宁节所得冠帔,请改其服色。
上批其奏曰:「冠帔可留与骨肉,医者之服色已依所请。
卿有忠言嘉谋,宜时陈奏,以副朕眷待耆德求治之意」。
公上表谢,遂复告老,寻降诏不允。
比诏到,而公薨矣,实建中靖国元年正月二日也,享年七十五岁。
正旦坐受家人贺如平时,明日若熟寐,然家人视之,则公逝矣。
前期戒诸子殓如古人,周身之外,不得侈一物,葬务至约。
口占遗奏以授诸子,历叙家世遭遇,晚被厚恩,不得一见上为不足。
言不及私,唯指陈切务数端而已,读者益知公为不可及也。
又令遍别庙堂及侍从诸公、内外知旧书,其大致则欲尊王芘民,竭诚尽瘁,以辅成圣世也。
上览表震悼,时东朝晚出,中外缟素。
辅臣进见,语及公,上为之出涕,尤叹恨不得用公也。
得遗书,痛悼嗟惜,益期不负公之嘱。
颍昌之人无不挥洒,而远近来哭者无虚日。
上遣中使密赐银三千两,且宣谕曰:「非常典也」。
抚慰诸孤,索其所须无纤悉。
问欲敕葬否,诸孤以治命力辞。
寻敕颍昌河南府给其葬事,赐其墓碑曰「世济忠直」。
添差婿蔡毂通判颍昌府,专督丧舆及存恤丧家诸孤。
卜以四月十日葬公于河南府河南县万安山下文正墓之西北。
初,楚国之娠也,梦步月中庭,有儿自月中下,以衣裾承得之,明日生公
既就学,昼夜不少休,夜坐帐中,灯烟所薰,帐顶如墨色。
后公贵,魏国出以教子。
其在襄城,有贵公子挟进士第筮仕,方初歆艳一时,公颓然其后。
政事之馀,从诸公劝讲,赋咏为乐。
尝赋「秋风吹汝水」,读者已知为公辅器也。
文正墓碑石未得,而葬之日且逼,公衰服行哭,密有所祷,遽得之道左。
逮公将终,颍昌城内外林木俱冰。
集贤殿修撰唐义问与公久游,且相好也,亦起自谪籍,而归遇公于鄂,相语甚款。
公折简抵义问曰:「某非久就木,后事愿公證明」。
公捐舍馆,义问适守颍昌,凡经理陈请,切于己事。
虽气类相求,亦公精诚,前有所托也。
文正即世,遗二稚子,一男一女,甫七八岁。
公教养至于成人。
男为名臣,官至龙图阁直学士
女嫁令族,封和义郡君
又公伯姊嫠居,公为给事中,请以所得恩典改授冠帔。
帘下谕政府曰:「范氏,文正公女,宜特赐,何必改也」!
公草谢表,曲尽感遇之意,后亦以公恩封高平郡太君
公有文集二十卷、台谏论事五卷、边防奏议二十卷。
公内刚外柔,端亮不挠,其正身齐家,以至许国爱民,皆得之天资,而本于平易。
不宿怨,不吝过,不苟近利,不邀虚名,未尝忽细故而不亲。
常欲以天下如一堂之上,人心如己之心,利害休戚皆欲与之
尝曰:「我平生所学,唯得忠恕二字耳」。
食不重肉,亦无所择,衣才蔽形体,不事华靡。
暑月必袭衣,见子孙必冠。
所得锡赉,入手尽散。
任子恩必先疏远,故其仲子垂五十而官未寄禄,幼子与五孙犹未仕也。
位宰相如布衣时,无好恶,不以声色加人。
政府,赐予才在门,径以广义庄。
归自南迁,家人衣食将不给,所赍金帛均给亲族,曰:「上不忘老臣之赐也,幸此恩」。
论事周旋,油油翼翼,唯理之得,唯陈请之通而后已,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上自人主信其忠,士大夫服其义,武夫悍卒、匹夫匹妇怀其德;
外至夷狄,皆知其名。
其为留台也,一时耆德多在洛,公与司马光皆好客而家贫,相约为真率会,脱粟一饭,酒数杯,过从不间一日,洛中誇以为胜事,而天下唯忧公不起也。
方其在永也,天下固未尝一日忘公。
其召而来,天下跋首以望其用。
其病而归也,天下犹幸其复兴。
至其薨也,莫不嗟咨太息,或至泪下。
故其历事五朝,用舍出入踰五十年,朝廷以为轻重,天下系其安危。
方晋叔向、唐裴度虽近是,而彼则不能无少愧矣。
夫人王氏,天章阁待制质之女,魏国夫人,卒于永州,今举以祔。
五男:长正民,单州团练判官
正平
次正思,宣德郎
次正路,次正国。
五女:嫁将作监崔保孙,朝请郎荆湖北路转运使庄公岳奉议郎司马宏承议郎蔡毂,通直郎郭忠孝
正民、正路、崔氏、马氏二女皆先公卒。
孙七人:直彦,宣义郎
直方,郊社斋郎
雍、直英、直清、直举、直孺。
女一人,嫁长安李琥
曾孙一人。
公虽笃于恩仁,然非其义,纤介不以假人。
教子弟则曰:「六经,圣人之事也,知一字则行一字,要须造次颠沛必于是,则所以谓有为亦若是,岂不在人耶」?
故皆表表自起,士大夫指以为劝。
公尝曰:「人材难得,欲随事有用,则缓急无以应手。
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非储之以待,其如病者何」!
故虽以人材为己任,每有荐引,必先公议,内举有所不避。
其不可,则人君所主,亦必争。
元祐中尝实封手诏,委公荐士,公具十馀辈上之,后皆进用,亦有至廊庙者。
上以为公知人。
性不欲生事,不欲挠人。
其归葬兄也,廊庙先以属河南府,将以为助。
公既葬而后见太守,守问公曰:「卜葬定何日」?
公曰:「已葬矣,姑一见公而去」。
守惊曰:「何不一相及也?
庙堂诸公皆有书以见托,今将何以报之」?
比其薨也,前饬子弟无以后事累公上,皆取给于私力,而亦不可以烦人也。
公之再相也,帘下非特知公之贤,亦将有所托,故其引文正以赏公,其意可知也。
公亦感激遭遇,期以身尽,而哲宗亦察公之忠,咨访眷待,不与他等。
然退而寒之者至矣,公虽披见肺肝,上亦无从可知也。
呜呼,之仪既铨次公章疏,每至抑扬论列之际,未尝不掩卷而叹,亦或至于堕睫也。
盖无一语不出于诚意,无一事不切于物情,或所指者小而所戒者大,所陈至近而所及至远。
其言而未行也,亹亹如理棼丝,必至于缉而后已也,丁宁反复,愈挫愈励,甚者如救焚溺。
其已行者略,而不行者详。
窃以问公子,其子曰:「此先公微意也。
已行者,君臣一心而信矣,所以略;
不行者,将以示吾君优容听纳,臣下屡渎而不厌,所以详。
既互见君臣一时相与之盛,而又可以为来者之劝也」。
使公之言行于熙宁元丰间,必无元祐之更张;
尽申于元祐中,必无绍圣元符之已甚。
是上虚心必有待于公,而公病矣。
所谓「君子万年,介尔景福」,与有阴德者,必飨其乐,天下孰不有祷也?
而公弗顾以往,其果有命耶?
抑物理自有其数也?
观公终始一致,白首不渝,所谓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于斯可以无憾矣。
一时之语,固不得而加损,姑撮其切于事者载之。
盖非其语不见其实,故不得而简;
尽其文不出其事,故不必备。
使读之者耸然必作而欲有所为,则如公临之而致不朽之托,公既有所命矣。
或曰,孔子作《春秋》,而定哀之间多微辞,是不能无所避就也。
然则「邦有道,危言危行;
邦无道,危行言逊」。
执笔者固当论世而言,亦当知尽万物,不能易己之重,庶几不负公之记,而异时可以下见于公而无憾也。
谨状(《范忠宣公集》卷一九二○。)
彭汝励:《宋史》本传作「彭汝砺」。
颍滨遗老传下1106年9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九、《栾城后集》卷一二、《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永乐大典》卷二三九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还朝,为御史中丞
命由中出,宰相以下多不悦。
所荐御史率以近格不用。
元祐初革新庶政,至是五年矣,一时人心已定。
惟元丰旧党分布中外,多起邪说,以摇撼在位。
吕微仲中书侍郎刘莘老二人尤畏之,皆持两端为自全计。
遂建言欲引用其党,以平旧怨,谓之调亭。
宣仁后疑不决。
于延和面论其非,退复再以劄子论之,其一曰:「臣近面论君子小人不可并处朝廷,窃观圣意,似不以臣言为非者。
然天威咫尺,言词迫遽,有所不尽。
退伏思念,若使邪正并进,皆得预闻国事,此治乱之几,而朝廷所以安危者也。
臣误蒙圣恩,典司邦宪,臣而不言,谁当救其失者?
谨复稽之古今,考之圣贤之格言,莫不谓亲近君子、斥远小人,则人主尊荣,国家安乐。
疏外君子、进任小人,则人主忧辱,国家危殆。
此理之必然,非一人之私言也。
其于《周易》,所论尤详。
皆以君子在内、小人在外为天地之常理,小人在内、君子在外为阴阳之逆节。
故一阳在下,其卦为《复》。
二阳在下,其卦为《临》。
阳虽未盛,而居中得地,圣人知其有可进之道。
一阴在下,其卦为《姤》。
二阴在下,其卦为《复》。
阴虽未壮,而圣人知其有可畏之渐。
若夫居天地之正,得阴阳之和者,惟《泰》而已。
《泰》之为象,三阳在内,三阴在外。
君子既得其位,可以有为,小人奠居于外,安而无怨。
故圣人名之曰《泰》。
泰之言安也,言惟此可以久安也。
泰之时,若君子能保其位,外安小人,使无失其所,则天之安未有艾也。
惟恐君子得位,因势陵暴小人,使之在外而不安,则势将必至于反覆。
故《泰》之九三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窃惟圣人之戒深切详尽,所以诲人者至矣。
独未闻以小人在外,忧其不悦而引之于内,以自遗患者也。
故臣前所上劄子,亦以谓小人虽决不可任以腹心,至于牧守四方,奔走庶务,各随所长,无所偏废。
宠禄恩赐,彼此如一,无一可指,如此而已。
若遂引而寘之于内,是犹畏盗贼之欲得财而导之于寝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开之以坰牧,天下无此理也。
且君子小人,势同冰炭,同处必争。
一争之后,小人必胜,君子必败。
何者?
小人贪利忍耻,击之难去;
君子洁身重义,知道之不行,必先引退。
故古语曰:『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
盖谓此矣。
先帝以聪明圣智之资,疾颓靡之俗,将以纲纪四方,追迹三代。
今观其设意,本非汉、唐之君所能髣髴也,而一时臣佐不能将顺圣德,造作诸法,率皆民所不悦。
及二圣临御,因民所愿,取而更之,上下忻慰
当此之际,先朝用事之臣皆布列于朝,自知上逆天意,下失民心,徬徨踧踖,若无所措。
朝廷虽不加斥逐,其势亦自不能复留矣。
尚赖二圣慈仁,不加谴责,而宥之于外,盖已厚矣。
今者政令已孚,事势大定,而议者惑于浮说,乃欲招而纳之,与之共事,欲以此调停其党。
臣谓此人若返,岂肯徒然而已哉?
必将戕害正人,渐复旧事,以快私忿。
人臣被祸盖不足言,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
盖自熙宁以来,小人执柄二十年矣。
建立党与,布满中外,一旦失势,晞觊者多。
是以创造语言,动摇贵近,胁之以祸,诱之以利,何所不至?
臣虽未闻其言,而概可料矣。
闻者若又不加审察,遽以为然,岂不过甚矣哉?
臣闻管仲治齐,夺伯氏骈邑三百,饭蔬食,没齿无怨言。
诸葛亮治蜀,废廖立、李严为民,徙之边远,久而不召。
死,二人皆垂泣思亮。
夫骈、立、严三人者,皆齐、蜀之贵臣也,管、葛之所以能戮其贵臣,而使之无怨者,非有他也,赏罚必公,举措必当。
国人皆知所与之非私而所夺之非怨,故虽仇雠,莫不归心耳。
今臣窃观朝廷用舍施设之间,其不合人心者尚不为少,彼既中怀不悦,则其不服固宜。
今乃直欲招而纳之,以平其隙,臣未见其可也。
《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陛下诚以异同反覆为忧,惟当久任才性忠良、识虑明审之士,但得四五人常在要地,虽未及皋陶、伊尹,而不仁之人知自远矣。
惟陛下断自圣心,不为流言所惑,毋使小人一进,后有噬脐之悔,则天下幸甚。
臣既待罪执法,若见用人之失,理无不言,言之不从,理不徒止。
如此,则异同之迹益复著明,不若陛下早发英断,使彼此泯然无迹可见之为善也」。
奏入,宣仁后宰执于帘前读之,仍谕之曰:「苏辙疑吾君臣遂兼用邪正,其言极中理」。
诸公相从和之。
自此,参用邪正之说衰矣。
复奏曰:「圣人之德,莫如至诚。
诚之功,存于不息。
有能推至诚之心,而加之以不息之久,则天地可动,金石可移。
况于斯人,谁则不服?
臣伏见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随时弛张,改革弊事,因民所恶,屏去小人。
天下本无异心,群党自作浮议。
近者德音一发,众心涣然。
正直有依,人知所向。
惟二圣不移此意,则天下谁敢不然?
卫多君子而乱不生,汉用汲黯而叛者寝。
茍存至诚不息之意,自是太平可久之功。
此实社稷之福,天下之幸也。
然臣以谓昔所柄任,其徒实繁,布列中外,岂免窥伺?
若朝廷施设必当,则此辈觊望自消。
田鼢为相,所为贪鄙,则窦婴、灌夫睥睨宫禁;
诸葛亮治蜀,行法廉平,则廖立、李严虽流徙边郡,终身无怨。
此则保国宁人之要术,自古圣贤之所共由者也。
臣窃见方今天下虽未大治,而祖宗纲纪具在,州郡民物粗安。
若大臣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则人心自定。
虽有异党,谁不归心?
向者异同反覆之心,盖亦不足虑矣,但患朝廷举事类不审详。
曩者黄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凿,欲导之使东。
移下就高,汩五行之理。
及陛下遣官按视,知不可为,犹或固执不从。
经今累岁,回河虽罢,减水尚存,遂使河朔生灵财力俱困。
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顺,朝廷招来之厚,惟恐失之。
熙河将吏创筑二堡,以侵其膏腴;
议纳醇忠,以夺其节钺
功未可觊,争已先形。
朝廷虽知其非,终不明白处置。
若遂养成边衅,关陕岂复安居?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者也。
昔嘉祐以前,乡差衙前,民间常有破产之患。
熙宁以后,出卖坊场,以雇衙前,民间不复知有衙前之苦。
元祐之初,务于复旧,一例复差,官收坊场之钱,民出衙前之费。
四方惊顾,众议沸腾。
寻知不可,旋又复雇。
雇法有所未尽,但当随事修完,而去年之秋,复行差法。
虽存雇法,先许得差。
州县官吏利在起动人户,以差为便。
差法一行,即时差足,雇法虽在,谁复肯行?
臣顷奉使契丹河北官吏皆为臣言:「岂朝廷欲将卖坊场钱别作支费耶?
不然何故惜此钱而不用,竭民力以供官」?
此声四驰,为损非细。
又,熙宁雇役之法,三等人户并出役钱。
上户以家产高强,出钱无艺;
下户昔不充役,亦遣出钱。
故此二等人户不免恣怨。
至于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钱不多,雇法之行,最为其便。
及元祐罢行雇法,上下二等忻跃可知,唯是中等,则反为害。
臣请且借畿内为比,则其馀可知矣。
畿县中等之家,例出役钱三贯,若经十年,为钱三十贯而已。
今差法既行,诸县手力,最为轻役;
农民在官,日使百钱,最为轻费。
然一岁之用,已为三十六贯。
二年役满,为费七十馀贯
罢役而归,宽乡得闲三年,狭乡不及一岁。
以此较之,则差役五年之费,倍于雇役十年。
赋役所出,多在中等。
如此,安得民间不以今法为害,而熙宁为利乎?
然朝廷之法,官户等六色役钱,只得支雇役人,不及三年,处州役而不及县役,宽剩役钱只得通融邻路邻州,而不及邻县。
人户愿出钱雇人充役者,只得自雇,而官不为雇。
如此之类,条目不便者非一。
故天下皆思雇役而厌差役,今五年矣。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者也。
臣以闻见浅狭,不能尽知当今得失。
然四事不去,如臣等辈犹知其非,而况于心怀异同、志在反覆、幸国之失有以藉口者乎?
臣恐如此四事,彼已默识于心,多造谤议,待时而发,以摇撼众听矣。
伏乞宣谕宰执,事有失当,改之勿疑;
法或未完,修之无倦。
茍民心既得,则异议自消。
陛下端拱以享承平,大臣逡巡以安富贵。
内蒙福,上下所同,岂不休哉」?
然大臣怙权耻过,终莫肯改。
执政,三省又奏除李清臣吏部尚书
给事中范祖禹封还诏书,进呈不允,祖禹执奏如初。
左正言姚勔亦言不当。
三省复除蒲宗孟兵部尚书谓诸公:「且候邦直命下,然后议此,如何」?
皆不应。
及帘前,微仲奏:「诸部久阙尚书,见在人皆资浅,未可用。
又不可阙官,须至用前执政」。
上有黾俛从之之意。
奏:「前日除李清臣,给谏纷然,争之未定。
今又用宗孟,恐不便」。
宣仁后曰:「奈阙官何」?
曰:「尚书阙官已数年,何尝阙事?
今日用此二人,正与去年邓温伯无异。
此三人者,非有大恶。
但昔与王圭、蔡确辈并进,意思与今日圣政不合。
见今尚书共阙四人,若并用似此四人,使互进党类,气势一合,非独臣等耐何不得,亦恐朝廷难耐何矣!
且朝廷只贵安静,如此用人,台谏安得不言?
臣恐自此闹矣」!
宣仁后曰:「信然,不如且静」。
诸公遂卷除目持下。
又奏:「臣去年初作中丞,首论此事,圣意似以臣言为然。
今未及一年,备位于此,若遂不言,实恐陛下怪臣前后异同」。
上曰:「然」。
乃退。
六年,诏除尚书右丞
上言:「臣幼与兄轼同受业先臣。
薄祐早孤,凡臣之宦学皆兄所成就。
今臣蒙恩与闻国政,而兄适亦召还,本除吏部尚书,复以臣故,改翰林承旨,臣之私意尤不遑安。
况兄轼文学政事皆出臣上,臣不敢远慕古人举不避亲,只乞寝臣新命,得与兄同备从官,竭力图报,亦未必无补也」。
不听。
踰年,迁门下侍郎
吕微仲刘莘老左右相
微仲直而闇,莘老曲意事之。
大事皆决于微仲,惟进退士大夫莘老阴窃其柄,微仲不悟也。
居其间,迹危甚。
莘老昔为中司,台中旧僚多为之用,前后非意见攻,宣仁后觉之
莘老既以罪去,微仲无他,有相安之意。
然其为人则如故,天下事卒不能大有所正,至今愧之。
盖是时所争议,大者有二:其一西边事,其二黄河事。
初,夏人来贺登极,相继求和,且议地界。
朝廷许之。
本约地界已定,然后付以岁赐。
久之,议不决。
明年,人多保忠以兵袭泾原,杀掠弓箭手数千人而去。
朝廷隐忍不问,即遣使往赐策命。
夏人受礼倨慢,以地界为词,不复入谢,且再犯泾原
四年,乃复来贺坤成,且议地界。
朝廷急于招纳,疆议未定,先以岁赐予之。
寻觉不便,乃于疆事多方侵求,不守定约。
熙河将佐范育、种谊等又背约侵筑质孤、胜如二堡。
夏人随即平荡。
等又欲以兵纳赵醇忠,又擅招蕃部千馀人,朝廷却而不受,西边骚然。
力言其非,乞罢、谊,更择老将以守熙河
宣仁后深以为是,而大臣主之。
面奏:「此辈皆大臣亲旧,不忍坏其资任,虽其同列,亦不敢异议。
陛下独不见黄河事乎?
当时德音宣谕,至深至切,然非大臣意,至今不了。
人君与人臣事体不同,人臣虽明见是非,而力所不加,须至且止。
人主于事不知则已,知而不得行,则事权去矣。
臣今言此,盖欲陛下收揽威柄,以正君臣之分而已。
若专听其所为,不以渐制之,及其太甚,必加之罪,只如韩维专恣太甚,范纯仁阿私太甚,皆不免逐去。
事至如此,岂朝廷美事?
故臣之意,盖欲保全大臣,非欲害之也」。
宣仁后极以为然,而不能用。
六年六月熙河奏夏人十万骑压通远军境上,挑掘所争崖巉,杀人,三日而退。
乞因其退军,未能复出,急移近里堡寨于界上修筑,乘利而往,不须复守诚信。
诸公会议都堂微仲:「今欲议此事,当先定议:欲用兵耶,不用兵耶」?
微仲曰:「如合用兵,亦不得不用」。
曰:「凡欲用兵,先论理之曲直。
我若不直,则兵决不当用。
朝廷顷与夏人商量地界,欲用庆历旧例,以汉蕃见今住坐处当中为界,此理最为简直。
夏人不从,朝廷遂不固执。
盖朝廷临事常患先易后难,此所谓先易者也。
既而许于所赐城寨依绥州例以二十里为界,十里为堡铺,十里为草地(非所赐城寨,指谓延州、塞门、义合石州吴堡兰州诸城寨,通远军定西城。)
要约才定,朝廷又要于两寨界首相望,侵系蕃地,一抹取直。
夏人黾俛见从。
要约未定,朝廷又要蕃界更留草地十里,通前三十里。
夏人亦又见许。
凡此所谓后难者也。
今者又欲于定西城与陇诺堡相望,一抹取直,所侵藩地,凡百数十里。
陇诺,祖宗旧疆,岂所谓非所赐城寨耶?
此则不直,致寇之大者也。
今须欲不顾曲直,一面用兵,不知二圣谓何」?
莘老曰:「持不用兵之说虽美,然事有须用兵者,亦不可固执」。
曰:「相公必欲用兵,须道理十全,敌人横来相加,势不得已,然后可耳。
今吾不直如此,兵起之后,兵连祸结,三五年不得休,将奈何」?
诸公乃许,不从熙河之计。
明日,面奏之。
曰:「夏人引兵十万,直压熙河境上,不于他处作过,专于所争处杀人掘崖巉,此意可见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故」。
微仲曰:「朝廷指挥亦不至大段不直」。
曰:「熙河帅臣辄敢生事奏乞,不守诚信,乘夏人抽兵之际移筑堡寨。
臣以为方今堡寨虽或可筑,至秋深马肥,夏人能复引大兵来争此否」?
诸人皆言:「今已不许之矣」。
曰:「臣欲诘责帅臣耳,若不加诘责,或再有陈乞」。
诸人皆曰:「俟其再乞,诘责未晚」。
宣仁后曰:「边防忌生事,早与约束」。
诸人乃听。
已而兰州又以远探为名,深入西界,杀十馀人。
曰:「边臣贪功生事,不足以示威,徒足以败坏疆议,理须戒敕」。
不听。
既又以防护打草为名,杀六七人,生擒九人。
微仲知不便,欲送还生口,因奏其事。
曰:「边臣贪冒小胜,不顾大计,极害事。
今送还九人甚善,可遂戒敕边臣」。
微仲不欲,曰:「近日延安将副李仪等深入陷没,已责降一行人,足以为戒」。
曰:「李深入以败事,被责。
兰州深入得功,若不戒敕,将谓朝廷责其败事而喜其得功也」。
宣仁后曰:「然」。
乃加戒敕
然七年夏人竟大入河东
朝廷乃议绝岁赐,禁和市,使沿边诸路为浅攻计,命熙河进筑定远城
夏人不能争。
未几,复大入环庆
复议使熙河进筑汝遮。
中书侍郎范子功独不可。
度其意:昔延安帅臣赵卨,范氏姻家也。
方议地界,以绥州二十里为例,议出于
熙河斥其不可,议久不决,而死,故子功持之。
谓之曰:「绥州旧例,施于延安可耳。
熙河远者或至七八十里,其不从宜矣。
方论国事,亲旧得失不宜置胸中也」。
众皆称善,而子功倖然不服。
会西人乞和,议遂不成。
未几,右相苏子容以事去位,子功以同省待罪。
因遂其请,实以汝遮故也。
自为谏官,论黄河东流之害,及为执法,最后论三事:其一存东岸清丰口,其二存西岸披滩水口,其三除去西岸激水锯牙。
朝廷以付河北监司,惟以锯牙为不可去。
于殿庐中与微仲论之,微仲曰:「无锯牙则水不东,水不东则北流,必有患」。
曰:「然北京百万生灵,岁有决溺之忧,何以救之?
分水东入故道,见今淤合者多矣,分水之利亦自不复能久。
若俟涨水已过,尽力修完北流堤防,使足胜涨水之暴,然后彻去锯牙,免北京危急,此实利也」。
莘老曰:「河北监司不如此言,奈何」?
曰:「公岂不知外官多所观望耶」?
微仲曰:「河事至大,难以臆断」。
曰:「彼此皆非目见,当以公议参之耳」。
及至上前,二相皆以分水为便。
具奏前语,且曰:「必欲重慎,候涨水过,故道增淤,即并力修完北堤,然后彻去锯牙,庶几可也」。
近至都堂,二相遽批圣语曰:「依都水监所定」。
堂吏:「适所奏不然」。
莘老失措,微仲知不可,乃曰:「明日别议」。
卒改批「不得添展」乃已。
八年正月都水吴安持乞于北流作软堰,定河流,以免淤填。
微仲在告,奏曰:「先帝因河决大吴,导之北流,已得水性。
惟堤防未完,每岁不免决溢,此本黄河常事耳。
是时北京之南,黄河西岸有阚村、樊村等三斗门,遇河水泛溢,即开此三门分水北行于无人之地,至北京北,合入大河,故北京生聚无大危急。
自数年来,大臣创议回河。
水官王孝先、吴安持等即塞此三门,贴筑西堤,又作锯牙马头,约水向东,直过北京之上,故北京连年告急。
然约水既久,东流遂多于往岁。
盖分流有利有害,秋水泛涨,分入两流,暂时且免决溢,此分水之利也。
河水重浊,缓则生淤,既分为二,不得不缓,故今日北流淤塞,此分水之害也。
然将来涨水之后,河流东、北,盖未可知。
臣等昨于都堂吴安持安持亦言:『去年河水自东,今年安知河水不自北』?
宣仁后笑曰:『水官尚作此言,况他人乎』」?
又奏曰:「臣今但欲徐观夏秋河势所向,水若东流,则北流不塞,自当淤断;
水若北流,则北河如旧,自可容纳。
似此处置,安多危少,行之无疑。
若行崄徼倖万一成功,如水官之意,臣不敢从也。
乞令安持等结罪保明河流所向,及软堰既成有无填塞河道致将来之患,然后遣使按行,具可否利害」。
后复笑曰:「若令结罪,必谓执政胁持之。
水官犹不保河东、北,况使者暂往乎?
姑别议之可也」。
二月微仲乃朝,具以前语谕之。
微仲口虽不伏,而意甚屈,曰:「软堰且令具功料申上,朝廷更行相度」。
曰:「如此终非究竟,必欲且尔,亦可」。
八日方在式假,三省得旨,批曰:「依水监所奏。
下手日,具功料取旨」。
以非商量本意,以劄子论之。
微仲即日在告。
十二日入对奏曰:「自去年十一月后来,至今百日间耳,水官凡四次妄造事端,摇撼朝廷。
第一次安持十一月出行河,先乞一面措置河事。
旧法:马头不得增损。
臣知安持意在添进马头。
指挥除两河门外,许一面措置。
安持奸意既露。
第二次乞于东流北添进五七埽緷。
臣知安持意欲因此多进埽緷约令北流入东,即令转运司监视,不得过所乞緷数。
安持奸意复露。
第三次即乞留河门百五十步。
臣知安持意在回河,改进马头之名为留河门,即不许。
安持计穷。
第四次即乞作软堰。
安持四次擘画,皆回河意耳。
臣昨已令中书工房问水监两事:其一,勘会北流元祐二年河门原阔几里?
逐年开排,直至去年,只阔三百二十步,有何缘故?
其二,勘会东流河门见阔几步?
每年涨水东出,水面南北阔几里?
南面有无堤岸?
北京顺水堤不没者几尺?
将来北流若果淤断,涨水东行,系合并北流多少分数?
有无包畜不定?
今两问犹未答,便即施行,实太草草」。
后嗟叹久之,深以所言为然。
二十四日,与微仲同进呈,微仲曰:「苏辙所议河事,今软堰已不可作,无可施行」。
曰:「软堰本自不可作。
然臣本论吴安持百日之间四次妄造事端,动摇朝听。
若令依旧供职,病根不去,河朔被害无已」。
微仲曰:「水官弄泥弄水,别用好人不得,所以且用安持」。
曰:「水官职事不轻,奈何以小人主之?
《易》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未闻小人有可用之地也」。
此后是非终不能决。
宣仁晏驾。
九年正月安持奏乞塞梁村口,缕张包口,开清丰口以东鸡爪河。
八日以祈谷宿斋三省,即令安持北京留守司相度施行。
微仲山陵使,行有日矣。
见之待漏,语及河事。
微仲直视曰:「此大事,不可不慎」。
曰:「诚然,公亦宜慎之」。
范尧夫右相,旧不直东流。
告之曰:「当与微仲议定,乃令西去」。
尧夫曰:「命已下,奈何」?
曰:「事有理,谁敢不从」?
议于皇门外,再降指挥:使都水与本路安抚提转同议,可即施行,有异议亟以闻。
尧夫自外来,始意微仲比,及此,大相信服。
既而安抚许冲元乞候过涨水,因河所向,闭所不行口。
尧夫奏乞令许将吴安持同议,一面施行。
曰:「河势难定,恐须令诸司共议,乃得其实」。
上以为然。
既行,上特宣喻曰:「河事不小,可遣两制以上二人,按行相度」。
尧夫曰:「河役已起,方议遣官,恐稽留役事」。
上曰:「但使议论得实,虽迟一年何损」?
乃遣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亮采往视之。
二人归,极以北流为便。
方施行,枢密签书刘仲冯援旧例,乞与河议。
仲冯文潞公、吴冲卿门下士也,其言纷然。
吕、井之议遂格,而亦以罪见逐。
于是河流遂东,凡七年,而后北流复通。
微仲之在陵下也,尧夫奏乞除执政,上即用李邦直中书侍郎邓圣求尚书右丞
三人久在外,不得志,遂以元丰事激怒上意,邦直尤力。
旧法:母后之家,十年一奏门客。
皇太妃之兄朱伯材以门客奏徐州富人窦氏,尧夫无以裁之。
一日日中,请都堂邦直议之。
曰:「上始亲政,皇太妃閤中事,当遍议之。
车服仪制已付礼部矣。
皇太后月费,尚书省已奏乞依太皇太后矣。
皇太妃宜付户部议定。
至于奏荐,亦当议。
有所予,付吏部可也。
凡事付有司,必以法裁处,朝廷又酌其可否而后行,于体为便」。
明日,奏之。
上曰:「月费俟内中批出。
奏荐,皇太后家减二年,皇太妃十年」。
议已定,邦直独曰:「此可为后法,今姑予之可也」。
上从之。
邦直之附会类如此。
会廷策进士邦直撰策题,即为邪说以扇惑群听。
论之曰:「伏见御试策题历诋近岁行事,有欲复熙宁元丰故事之意,臣备位执政,不敢不言。
然臣窃料陛下本无此心,其必有人妄意陛下牵于父子之恩,不复深究是非,远虑安危,故劝陛下复行此事。
此所谓小人之爱君,取快于一时,非忠臣之爱君,以安社稷为悦者也。
臣窃观神宗皇帝以天纵之才,行大有为之志,其所施设,度越前古,盖有百世而不可改者也。
臣请为陛下指陈其略。
先帝在位近二十年,而终身不受尊号。
裁损宗室,恩止袒免,减朝廷无穷之费。
出卖坊场,雇募衙前,免民间破家之患。
罢黜诸科诵数之学,训练诸将慵堕之兵。
置寄禄之官,复六曹之旧,严重禄之法,禁交谒之私。
行浅攻之策,以制西戎
收六色之钱,以宽杂役
凡如此类,皆先帝之睿算,有利无害,而元祐以来,上下奉行,未尝失坠者也。
至于其他,事有失当,何世无之?
父作之于前,子救之于后,前后相济,此则圣人之孝也。
汉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宫室,财用匮竭,于是修盐铁、榷酤、均输之政。
民不堪命,几至大乱。
昭帝委任霍光,罢去烦苛,汉室乃定。
光武、显宗,以察为明,以谶决事,天下恐惧,人怀不安。
章帝即位,深鉴其失,代之以宽。
恺弟之政,后世称焉。
及我本朝真宗皇帝右文偃革,号称太平,群臣因其极盛为天书之说。
章献明肃太后临御,览大臣之议,藏书梓宫,以泯其迹。
仁宗听政,亦绝口不言,天下至今韪之。
英宗皇帝自藩邸入继,大臣过计,创濮庙之议,朝廷为之汹汹者数年。
及先帝嗣位,或请复举其事,寝而不答,遂以安静。
夫以汉昭、章之贤,与吾仁宗、神宗之圣,岂其薄于孝敬而轻事变易也哉?
盖有不可不以庙社为重故也。
是以子孙既获孝敬之实,而父祖不失圣明之称。
此真明君之所务,不可与流俗议也。
臣不胜区区,愿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轻事改易。
若轻变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岁不用之人,人怀私忿,而以先为词,则大事去矣」。
奏入不报,再以劄子面论之,上不悦。
李、邓从而媒檗之,乃以本官出知汝州
居数月,元丰诸人皆会于朝,再谪知袁州
未至,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
居三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
未期年,或言方南行,兄弟相遇中涂;
至雷,赁富民屋以居,复移循州
今上即位,大臣犹不悦,徙居永州
皇子生后徙岳州,已乃复旧官,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
有田在颍川,乃即居焉。
居二年,朝廷易相,复降授朝请大夫,罢祠宫。
凡居筠、雷、循七年,居许六年。
杜门复理旧学,于是《诗》、《春秋传》、《老子解》、《古史》四书皆成。
尝抚卷而叹,自谓得圣贤之遗意,缮书而藏之。
顾谓诸子:「今世已矣,后有达者,必有取焉耳」。
家本眉山,贫不能归,遂筑室于许。
先君之葬在眉山之东,昔尝约祔于其廋,虽远不忍负也,以是累诸子矣。
予居颍川六年,岁在丙戌秋九月,阅箧中旧书,得平生所为,惜其久而忘之也,乃作《颍滨遗老传》,凡万馀言。
已而自笑曰:「此世间得失耳,何足以语达人哉」!
昔予年四十有二,始居高安,有一二衲僧游,听其言,知万法皆空,惟有此心不生不灭。
以此居富贵,处贫贱,二十馀年而心未尝动,然犹未睹夫实相也。
及读《楞严》以六求一,以一除六,至于一六兼忘,虽践诸相,皆无所碍。
乃油然而笑曰:「此岂实相也哉?
夫一犹可忘,而况《遗老传》乎?
虽取而焚之,可也」。
资政殿学士范公墓志铭绍圣元年七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五五、《范太史集》卷四四、《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二九
绍圣元年四月,诏以资政殿学士太中大夫、知河阳范公知河南府留守西都
既拜命,闰月壬申,以疾薨于河阳府居之正寝,年六十有五。
讣闻,上辍视朝一日,赙恤有加,以右银青光禄大夫告公第。
其年七月己酉,葬河南偃师县洛南乡土中村天池原。
范氏之先,本家长安,唐末避乱徙,为成都华阳人
公讳百禄,字子功
曾祖讳璲,赠太保
祖讳度。
太师
考讳锴,以卫尉寺丞致仕,赠太尉
曾祖妣张氏,祖妣李氏、庞氏,妣郭氏,追封嘉、唐、昌国太夫人
太尉五子,先公中大夫为长,公其季也。
少颖悟秀拔,力学不舍昼夜。
季父忠文公文章为一世所宗,太尉携公入京师忠文奇之,曰:「廊庙器也」!
年十六,游太学诸生少之,已而文词声名在千百人上,众乃惊服。
进士中第,释褐为应天府楚丘主簿
涡河役民夫数千人,公拊循爱养,不一月工毕。
县人德之,相与为佛事三日为公谢。
以荐者为怀州武德令。
丁太尉忧,服除,调绵州龙安,迁秘书省著作佐郎
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
治平中京师大水,制策降问,时执政方议尊濮安懿王,公对以:「《五行传》:简宗庙,废祭祀,则水不润下。
汉孝哀共王,而河南、颍川大水;
孝安尊德皇,而京师及郡国二十九大水;
孝桓尊崇皇,而六郡地裂,水涌井溢。
又曰:「大宗隆也,小宗杀也;
天地宗庙之祀重也,门内之私轻也。
宜杀而隆之,宜轻而重之,则不得于先王之礼;
不得于先王之礼,则不得于人心;
不得于人心,则不合于天意。
此变异之所从来也」。
又陈十二事以劝上德。
考官第策入三等,英宗亲览嘉叹,欲不次用之,为执政所恶,迁一官,以秘书丞彭州濛阳县
国朝制策,三等惟吴育、苏轼及公,凡三人焉。
昌国忧,终丧,知开封府咸平县
御史中丞邓绾举公御史,召对,固辞,神宗从之,擢提点江南东路刑狱。
发运司应诏于江、池等州市木修金明池桥梁,郡县以户等科之,民以为患。
公奏曰:「陛下勤俭之德出于天纵,今有司乃以方土所无有而求市于民,恐官吏督责,或有不堪其求者矣」。
诏即罢之。
利州路
阆州两税外有新税,自唐僖宗优山南,免其税,移之阆中,由是山南轻而阆重。
公请免新税归山南。
利守用武臣,有周永懿者以赃虐败,公又言:「至道前文臣知利州,其后以右职兼监益、利兵,辖文、龙边界,令领郡政,名实两失。
乞选文臣知州,而武臣监路分兵,则名分正,事任一,皆如所请。
泸夷犯淯井,官军覆败,选部使者经画其事,徙公梓州路,加直集贤院
既而检正官熊本察访,专节制,使者听于军所。
罗个墓夷数千人穷蹙请命,禅将贾昌言贪功,欲屠之。
公谕以杀降之祸,未听,亟见,谓之曰:「活千人者子孙必封,彼以穷归我,而君将歼之乎」?
矍然,遣属官程之元持檄畀昌言,受其降。
召还,同知谏院
岁荒民流,公三上奏乞以清閒之燕召政府大臣,诘其所因,使各书以对所以劳徕安辑之策。
又言:「民方困苦,而定令未已,有手实告匿之法,有保甲给请之制。
臣谓治务有先后,理势有缓急。
今不先安民,而亟欲行法,前日之令固有未便,设复为此而至于扰,则周之馀黎,不殆乎靡有孑遗也哉?
乞以臣前后奏疏谕大臣,使讲求今日之急务,收还法令之未便者,以救将死之民」。
公在言路,不为讦激,明庭小事,有所不言,所言多天下大计。
上亦以是知之。
时郡县常平或不知发,或增价与民争籴,或自为闭籴之令。
河南开封诸邑不恤荒凶,而督累年逋负;
决河淤田,而平原沃壤反有浸灌之害,公悉以闻。
又论手实法曰:「造簿手实,告匿有赏,为是法者,欲民之均,推而行之,恐必不如法意,而至于骚动,比生民治乱之所系也。
》虽有手实之文,而未尝行,盖谓使人自占,理必不尽;
而明许告言,则家家有告讦,人人为仇怨,礼义廉耻,其可得乎?
设若役钱由此暂均,而使四维乖失,所损孰大」?
其后手实竟罢。
常平法行,郡县吏有诖误,辄以罪去。
公奏曰:「立法之始,既要之以谨严;
成物之终,宜济之以宽易。
请薄其罪,使得自新。
五路兵置三十七将,选拔或非其人,事任过重,且许辟召布衣为参谋
公上疏曰:「今大将未命,而已除将佐
有以勋荫恩泽用;
有以瘝败收;
有未尝历边任、经战阵;
有以故群盗得官,而才无闻;
有碌碌无他能,适以幸会;
有微功而迁官。
愿详覈其素若功,与夫举者当否之实,校其所长,参而伍之。
又列其甚无状者十有四人姓名以上,且曰:「付之新格,责以训练,给铜符以备差法,赐铠甲以宠军容,所在长吏不得而预。
然匪人十数,粗暴之才。
虽一夫之勇,但可为人指踪,而未可莅众也,况又委之辟使臣,许以察官吏?
小人处此,民有乖忤,识虑无取,纪律不明,五千之兵,何所不至?
乞依畿县旧制,将佐专部分教阅,馀即付之州县,而罢参谋
上善其言,皆见施行。
选人郑侠上书言事,语狂悖,付谏官、御史杂治。
公请对,奏曰:「连逮者众,或可宽宥。
愿谕治狱之臣,戒其延蔓」。
帝览奏,色厉曰:「侠詈朕」!
公对:「侠狂生,安足为陛下轻重?
以天地之造,诚能容贷,适足以增重圣德」。
帝改容嘉纳,诏趣具狱。
执政有忌公者,绌谏官班以沮之。
公奏曰:「国朝两省官不必正员,行其事则立其班,所以明分职、厉官守。
修起居注直舍人院则缀两省知谏院则绌而不与」。
诏如旧,执政愈不悦。
会公与御史治赵居狱,妖人李士宁尝以仁宗御制诗赠居母,有后族意,及许与刀,饰以龙。
方讯鞫,而宰相素与士宁厚善,御史徐禧言公锻鍊士宁罪。
公奏:「士宁荧惑愚妇狂童,以致不轨,当诛无赦。
纵出有罪,以媚大臣,不可以任风宪」。
朝廷以御史和杂、枢密承旨辨曲直,主者直,公坐落职、夺一官,监宿州酒税。
久之,上察其非罪,就除提点淮南东路刑狱,徙知唐州
官制行,为司门郎中,迁吏部
元丰七年,除起居郎
明年,召试,迁中书舍人
司马温公议复差役法,公谓温公曰:「熙宁初,某为咸平县,役法之行,罢开封牙前数百人,而民甚悦。
其后有司求羡馀,务刻剥,为法之害。
今第减出泉之数,以宽民力可也」。
温公不从。
及议郡县吏因差役受赇,从重法,加等配流,公押刑房,固执不可,且谓:「乡民被徭役,今日执事而受赇,明日罢役,复以财遗人。
既以重法惩之,将见当黥衣赭充塞道路矣」。
温公曰:「微公言,几为民害」。
遂已之,是年冬,使辽,接伴萧祐曰:「南朝皇帝何以乐」?
公曰:「崇高富贵,复何言哉」?
又曰:「打围飞放否」?
公曰:「无有也。
上日出视朝,近臣奏事,百官各以其职进。
已而御便殿,召儒臣讲读经史。
燕息则览中外章疏,以修政事。
此所以为乐也」。
叹服。
次会同馆说仪制,公为右番,国信使引左番,而不问皇帝圣躬。
公曰:「仪未尽也,何独问太皇太后而不及皇帝?
必正之乃可」。
馆伴梁援曰:「此万世法,不可改」。
公曰:「是岂可为法者耶」?
反覆诘问,敌屈而从之,遂两宣问。
使还,权刑部侍郎
有以强盗及故杀、斗杀情可矜者谳于朝,法官援例贷免,而温公谓宜论死。
公请间言之,温公曰:「强盗可悯也,杀人不死则法废矣」。
公以书辨之曰:「谓之杀人则可,制刑而谓之不疑、原情而谓之无可悯,则不可。
今予之死,则二杀之科自是无可疑与可悯者矣。
天下之狱岁以万计,如是而杀之,则死者不亦多乎」?
温公复书曰:「斗而救死,尚可贷也。
因田稼而杀人,牵牛蹊田,夺之牛且不可,况杀人乎?
介甫鹌鹑狱也」。
公又曰:「昔楚子灭陈而县之,申叔时恶其灭人之国而欲复之也,故有蹊田之譬,设有此讼,不过还之牛而息讼矣。
今也,初无杀之之心,非若利于得牛而有之也,遂寘之死,与还之牛岂不异乎?
恐遂为例,则差之毫釐,后将噬脐,其可得耶」?
温公不能夺,卒从之。
朝廷以公议狱持平,真拜刑部侍郎
先是,元丰八年冬,诏天下奏狱不当谳者案其罪。
有司重请谳,断刑峻密,至有枉情以合法者。
公奏曰:「熙宁之令,非疑虑与可悯而辄奏者免駮勘。
至元丰删去之。
去年诏书不得用例贷配,有不当即奏劾,自是官吏畏罪,不惮论杀」。
因以元丰六年元祐二年冬十月终死者、贷者之数以闻。
明年奏狱,门下省多駮正,当贷者皆欲杀。
公屡以告,不可;
退又与执政书论之,执政不从。
大理官亦以书勉公从执政意,公复书责之。
执政怒,言于上,有诏例在有司者收还中书,置检例官二人,使议去取,阅刑部大理所奏疑虑若可悯、情法轻重之状有异同,各以上。
公自以不得其官。
三奏乞外任,不许,上疏极论其事。
疏奏,悉如公请,既宥诸囚,而例复归刑部
自是中外奏谳无所避,如执政前所欲杀者皆得拟例从贷免。
逮今八年,其所活不可胜计矣。
吏部侍郎
右选官冗累,岁乃得调,既赴官,而宗室许占射,成资即罢去为筦库者,患之。
公奏请宗室员外置,不独恩厚公族,且使在官无非次替移之怨。
时患员多无以注,公检索诸路久阙员而州不以报者百馀所,亟补之,人情悦服。
外选所以便远官,久而有侥倖,公请用集注法,人皆以为宜。
领详定省寺敕令。
公患吏胥猥冗,议加澄汰,以白宰相
宰相遽欲废其半,公不可,曰:「失职者众,法必不行,莫若以渐销之。
自今犯法及死亡皆勿补,不数岁,所减过半矣」。
宰相不从,于是胥吏之去者怨讟嚣然,至有弃妻子,冻馁而死者。
吏额书成,赐金帛,公固辞,朝廷从之。
初,元丰四年,河决小吴。
元祐初水官请于北京之南开孙村口引河还故道。
宰相主之,朝论异同不决。
三年,命公与给事中赵君锡同行视。
公历东西二河,观地形,究利害,而东流高仰,北流顺下,河不可回。
中途即驰奏。
黎阳,阅旧牍,得神宗诏都水使者李立之曰:「河决小吴,东流故道已淤高,理不可塞。
宜勿复闭决口,俟见大河归纳,修立提防」。
公又以所得先帝诏书并陈之。
宰相多以回河为便,见公奏,不悦。
既还,尚书省以诏旨问利害,且谓大河东流为中国之险要,自大吴决由界河入海,既坏塘泺,又界河淤浅,则河必北流注敌界,失险阻之限。
公奏曰:「塘泺虽有限河之名,而无禦敌之实。
今之塘水,又异昔时,浅足以蹇裳而涉,深足以维舟而济。
塞冰坚,尤为坦途。
沧州等处,商胡之决,即已淤淀,今四十二年,迄无边陲之警,亦无人言以为深忧。
自回河之议起,首以此为辞,是欲动朝听、烦圣虑。
若谓河注敌中,失险阻之限,是大不然。
何者?
大吴初决,水未有归,犹不北去;
今河流八年矣,入海遄迅,界河益深,诚不宜过虑。
设有此,则中国据上游,北人岂不虑乘流而扰之乎?
自古匈奴入汉之路,朝那、萧关、云中、朔方、定襄雁门上郡太原右北平之类,无险而不入,岂塘泺界河之足限也哉」?
及进对,二圣以公之言然。
退诣政事堂,大臣曰:「河不北去,可必否」?
公曰:「累章论列,如之何不可」?
又十数日,而未有定议,公再上疏极陈其不可,且谓:「本朝河决必塞,已塞复决,未尝复回于故道也。
今河行大岯之西,至于衡漳,北过洚水,至于大陆,趋徒骇,分注木门,由阎官道会独流口,入界河,东归于海,合禹之迹,前人欲为而不可得者也。
元丰以前,未有回河之论,八年以后,乃有横议,王孝先、俞瑾辈缘旁以自进尔。
臣既案视,究见利害,而大臣廷议,踰月未决,臣窃惑之,况小吴之决,先帝神几睿断,不下堂而见万里之外,顺天地高卑之性,知百川脉络之理,明诏中出,藏在有司,大略以故道淤高,理不可复,更不修塞。
远近心服,人无异论。
今一孝先,乃敢妄议。
乞罢修河司,以省大费,正孝先、瑾之罪,以明典刑」。
疏入,即降付外。
诘朝,执政奏事,二圣谕以亟罢河役,诏下如公奏。
初,欲为是役,调夫费财,其用不赀,县官所不能给,科率调发,出于六路百馀州之民,欲以冀幸不可必成之功而成之,且有后灾。
公独抗权彊、绌众论,其事乃寝,以是为吏部久不迁。
五年三月,兼侍读
五月,除翰林学士
时初诏经筵官迩英讲读毕,留对,公首进言:「分别邪正,自古所难,唯察言观行,考其事实。
所谓正直之人,或天资亮直,或家世忠义,或有报国,或自立名节,所谓奸邪之人,或逢迎上意,或希合权贵,或性识颇僻,或冀望宠利。
凡此二端,其情非一,不可遍举」。
于是疏其条目,导人主以某事者为公正,某事者为奸邪,以类相反,凡二十条,愿留圣意。
推此事类,以观人情,则邪正可分,而聪明无惑矣,上深嘉纳。
公每进读,凡所以启迪人主,皆仁义之意,与夫前古治乱安危之迹。
其说以修身正心、任贤容谏、慎赏罚、重守长、劝农、安边恤民为要,皆见于章疏。
至于造膝面启,必反覆陈之。
岁旱,以仁宗宝训三事进,且请诏臣僚直言得失,罢五月朔视朝以避正殿,诏太官减膳以示贬损。
又曰:「因灾异求直言,仁祖圣谟也。
陛下即位之始,尝降诏求言。
逮今五六年,一日万几,四海九州之广,岂无一夫不获、一事失当?
形于人言,从而修之,下可以感人心,上可以消天变,可不务乎」?
高丽屡入贡,所在不无烦扰,公奏:「待之之礼,宜损于前。
俟其欲辞,勿复留止,且不遣报使,使天下晓然知陛下以安远为令德,不以来远崇虚名」。
元祐六年贡举,奏罢参详官。
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
始视事,留狱无虑千人,公审覈精敏,未及月,庭无留事。
凡为开封者多略细务,公独省民事如他州,日阅牒诉五百号。
未尽五月,盗贼畏,争讼息,狱无系者。
僚属请以圄空言,公曰:「千里之县,而无一人之狱,此上德所格,岂守臣之功耶」?
固请不听。
复召入翰林侍读,转对,援祖宗故事,幸国子监文宣王,召儒臣讲说,请上视学
从之。
七年六月,拜中书侍郎
既辅政,知无不为。
是岁郊祀,礼官议合祭,以《昊天有成命》为言。
公曰:「先帝定南北郊,辨天地之祀,此三代之礼也,奈何复欲合祭于圜丘乎?
《昊天有成命》乃祀天祭地,皆歌此诗,故曰:「郊祀天地」,亦如《噫嘻》春夏祈谷于上帝,岂春夏亦合为一祭也哉」?
三省、枢府凡八人,唯公独为是说,争论不已。
公曰:「非天子不议礼,诸公岂可轻变耶」?
久之,辩于上前,宰执皆言:范某之言,礼经也,然上始郊祀,宜并见天地,公乃已。
熙河范育累奏,鄂特凌古酷暴,且久病,族帐怨叛,愿降附。
乞招纳河南八族,开拓数千里之地,坐获数十万之众。
大臣欲从之,公力争,言于上曰:「中国纳夷狄之叛,理固不顺。
今鄂特凌古未有过,温锡沁辈叛否未可知,若发兵应援,先伐鄂特凌古,降者不能必,而无衅者先动矣」。
大臣曰:「外事不可隃度,姑使专之,而责其成功」。
公曰:「此虽汉武闻之,亦不为也」。
初,公在翰林范育请以赵纯忠节度青唐,伐鄂特凌古,如拒抗即讨之。
公奏曰:「彼自相残,以来求哀,当从而绥之,示我恩信,此守在西夷之道。
岂可遣人刺候,闻有离贰,遂选置蕃官而代之耶?
安得听顺而受代也?
臣恐边臣之功未必毫发,待启夏国唇齿之隙、狼子不伏之心」。
及是再请,公独不从。
其后八族竟无降者,而鄂特凌古恭顺如前日。
又奏进筑舒策纳、密结中、龙川三城,大臣韪其谋,枢府亦欲连书以上。
公曰:「此必争之地,我既城之,贼马时出,居民岂得安全?
后欲弃之,则城费已甚,必不可与,边祸何时而息?
况版筑之初,蕃寇冲突,胜败未可知耶」?
公于禦边不欲生事,上多开纳。
水官阴为回河之计,增提防,进緷埽,公固守前议,又奏曰:「水官壅遏北流,岁月既久,洪流湍迅,安得不激射奔赴东流?
而东流不能吞纳,为祸必转大」。
不数月,东流决清丰,复北入内黄,而德清军实被水患,如公言。
公罢政之明年,朝廷又命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亮采同案视,亦无以易公之议,距公初使凡八年。
右相苏公稽留除书,以言者罢,公曰:「同省也,责不可逭」。
苏公制下,即待罪,累章请补外,以资政殿学士河中府,徙知河阳河南,寝疾,薨。
士大夫知公者,莫不哭之恸。
公天资纯良,内刚外和,始筮仕,慨然有经济之意。
及在言职,历侍从,位廊庙,所言所行,必穷尽义理。
好贤乐善,以人才为急,闻一善,喜若己有。
性清约,好施与,自奉养如寒士,而亲戚族属之贫者,丧葬嫁娶必待而后具。
与人交,始终如一。
立朝有本末,要之至诚而已。
尝语人曰:「吾于朋友未尝为欺也。
况事君乎」?
平生不畏彊禦,故多忤权势,无左右之助。
及大用,数可否事,论议不少贬,以是不期岁而罢。
好学,终身不释卷。
经术尤长于《诗》。
文章精醇典丽,有古人气格。
所著《诗传》二十卷、《文集》五十卷、《内制集》五卷、《外制集》三卷、《奏议》十卷。
娶赵氏,屯田郎中、赠金紫光禄大夫宗古之女,追封蜀郡夫人
再娶宋氏,职方员外郎端平之女,追封蜀郡夫人
七子。
祖德,右宣德郎勾当京东下卸司
祖修,右承务郎勾当嵩山崇福宫
祖述,右承奉郎勾当西京粮料院,祖羲,雄州军事推官知开封府祥符县
皆谨厚而文。
祖德、祖述屡荐试礼部,祖羲登进士第
祖和,右丞奉郎。
祖临、祖言未官,皆幼。
三女:长适邓州司法参军鲜于群,次未嫁。
孙男十三人:泽、湜、瀷、浃、测、洌、淢、渥、濈、涤、液、湒、激。
女十一人。
前葬,太学博士杜敏求状公行事,将上之太常史官,诸孤请铭诸圹中。
祖禹少受学于公,先公深友爱,常曰:「汝季父所为皆可法」。
上之视学祖禹与劝讲迩英
及公入侍,祖禹固避,不获命,父子先后读讲,或同进对,献纳左右。
公既辅政,祖禹继召为学士,恳避得请。
公出藩,上恩复申前命,与公同奉内朝凡五年。
及出守陕,将省公于洛,而薨。
讣至,何痛如之!
惟古之君子,论撰其前人之美,而铭之后世。
乃摭杜君之状,取其系朝廷大者,传信纪实,不溢不诬。
哭而铭曰:
惟我范氏,陶唐之裔。
蜀成都世显以儒。
公来造廷,英祖亲策。
言人所难,帝奖其直。
入补衮职,神考钦明。
蹇蹇匪躬,帝谅基诚。
置诸左史,以遗圣嗣。
赞书命,乃议祥刑。
于仁,必正于经。
河决而北,朔方其咨。
二圣命公,往视所宜。
行其无事,惟禹是师。
敷文禁林,入侍经幄
辨别忠邪,以裨圣学。
中书基命,考慎其人。
登贰宰司,帝属良臣。
公拜稽首,惟艰于兹。
在始慎微,庶终不隳。
事有可否,惟献替之。
秉义执德,匪石不移。
入辅出藩,四国其治。
天夺之年,不究厥位,有洛之南,实惟土中。
刻铭幽宫,以诏无穷。
朝议大夫致仕程公墓志铭元祐元年三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四九、《范太史集》卷三八
公讳嗣弼,字梦符
其先居中山博野,自文简公河南伊阙,今为河南人
曾祖讳赞明,太子右赞善大夫,赠太师中书令
妣吴氏,秦国夫人
祖讳元白袁州宜春县令,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追封冀国公
妣楚氏,晋国夫人
考讳琳,镇安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为魏国文简公
妣陈氏,魏国夫人
文简公仁宗朝,入辅出藩,任兼文武,威望赫奕,为时名臣。
有子四人,公在仲也。
以父任为秘书省正字,再补将作监丞,五迁尚书郎,赐五品服。
官制行,自比部郎中易阶朝散大夫,转朝请大夫,赐三品服。
签书彰信军节度判官九任知郢州,不行,改知光州
以疾归京师,踰年致仕。
今天子即位,改朝议大夫,累勋至上柱国
元祐元年二月甲戌,终于武成坊之第,享年六十。
公性孝爱乐易,不为畛域,而志坚正不可夺。
幼力学,举进士,已而专奉亲治家。
遇事强敏,处心平直,文简公器之,凡家之政,悉委于公。
女弟荣国夫人,适今中书右丞相韩公。
初,韩公为陕西转运使荣国病留京师,公迎致弟与韩氏二甥朝夕左右,召医尝药,奉事甚笃。
伯兄嗣隆终尚书郎,无子,公择族人子为之后,使主丧,且言于朝而官之,奉兄丧葬于洛。
公惟一子,方病甚,不顾而行。
人或劝之,公曰:「吾不忍吾兄之孤也」。
其后公子亦良愈。
程氏自冀公以上,先葬郑,墓近水,当徙,公即辞守郡,求为閒官,力营之。
合族人之未葬者凡十三丧,迁之伊阙
公自督役,寒暑不息,虽大雨,犹杖藜芒屩立雨中,至暴露感疾,乃克葬。
魏国夫人之族贫不能自存,公聚而养之,至于终身。
故人有任郎官而殁者,孤女鬻于人,公赎而嫁之。
所至举职业,不为茍简。
初为国子监主簿,故事:收田租以赡学者,岁入无法,不可会。
公谨出纳、省浮费,未几,积仓丰溢,所赡倍众。
河南幕府神宗即位,诏给军赏,帑藏不继,将贷于民。
公议以转运司封桩钱给之,一日而既,军民皆悦。
永厚陵役使者,委公总领,事皆先期而集。
监司交荐其能。
英宗大行在涂,河梁未固,主者不知所出。
公命积草实桥下,而决其上流,灵驾以济。
民有盗人园果,见捕窘迫,投砾伤园主。
吏欲寘重法,公薄其议,杖之而已。
熙宁初,朝廷更法令,上大夫进拔不以次,执政以公才可用,且与公有旧,召之。
公终不往,乃自通判擢守郡;
又辞不行,求管勾嵩山崇福宫,杜门静默,贵要罕识其面。
方众人趋竞,而公不动其心,独引避退处。
虽在市朝,声迹不接于人,若山林隐遁之士。
生于富贵,而恬于荣利乃如此,其可谓君子矣。
喜为歌诗,效长庆体,慕白乐天之为人,有文集二十卷。
先夫人杨氏,封崇德县君河阳三城节度使同平章事恭密公之女。
后夫人贾氏,封寿安县君丞相魏国文元公之女。
皆先公而卒。
子男三人:公孙,奉议郎,删定门下中书外省拟进格;
其二幼亡。
女七人:长早世;
次适朝散郎、行太常博士吕希纯通直郎晏晖,承事郎王𡻮,承议郎张恕承事郎冯诩,适张氏者亡其次,幼亡;
季在室。
孙男六人:仁问、义问皆夭;
次曰礼问,假承务郎
智问、孚问,皆郊社斋郎
幼曰广问。
女三人:柔问,早夭;
幼曰都问、平问。
公与弟朝议大夫嗣恭、朝请郎嗣先皆友爱笃睦。
公主家事,如文简公存时。
公卒之日,朝议方提点梓州路刑狱,而朝请太仆主簿,与孤公孙奉公之丧。
其年三月从祔于伊阙先原,合二夫人之墓。
将葬,使以状问铭于祖禹,谨诺而为铭:
程自伯休,世德既显。
以迄于宋,大集文简
侃侃惟公,孝友温仁。
克永其家,以禔厥身。
岂无膴仕,不以易志。
施于邦国,百未一试。
义有可为,公则安之。
利所在焉,退缩不窥。
完其始终,人莫我疵。
刻诗于墓,惟后之知。
五月四日杨秘书吉州五十韵 南宋 · 项安世
五言排律 押先韵
自识杨夫子,于今十二年。
甲辰来右浙,丁未西川
逆旅初闻誉,抠衣亟致虔。
未能情款款,已觉志拳拳。
不谓攀天箐,仍逢汎水莲。
兹为元礼御,始执晏平鞭。
远客心危甚,仁人教竭焉。
精能嘉旧作,虚滥鄙新妍。
赠送时三复,经行虑十全。
趍隅残腊月,判袂暮春天。
度夏留巴国,开秋迓蜀船。
追锋承诏急,系缆为情牵。
漕席尊同右,辕门谒并先。
高登诸葛庙,朗咏少陵篇。
岁月催行李,云霄入峻躔。
侧聆参帝牒,俄见贰州权。
进退朝绅竦,恩威俗珥悛。
我分湘麓教,公返汝溪廛。
城郭当来往,书题审食眠。
误恩叨给札,假道惬登筵。
竟日留输写,忧时共涕涟。
岁丁昭奋纪,律值夹姑旋。
谬上鳌扉对,惭充玉府仙。
急惊寒暑变,遐想鬓毛迁。
吉语闻收召,枢筹赖绎编。
遂酬平昔愿,信有切磋缘。
崇礼明真学,修辞戒妄编。
河东来属尔,阳翟去翩然。
世道重开辟,皇情极聘筵。
复来嗟黾勉,同直幸缠绵。
有得皆令饫,逢疑必为蠲。
性情深灌埴,言行密裁朘。
指点吟哦字,铺陈献纳笺。
得师今以始,尚友昔无前。
贤念怀符竹,愚悰慕菽饘。
清班难共恋,良悟迫俱捐。
骐骥先辞枥,驽骀续跨鞯。
离群悲欲割,示训语期镌。
王宋摛文备(自注:禹玉景文。),曾苏草奏便(自注:明仲子容。)
意精言凿凿,事析理平平。
养气归深厚,持身趣重坚。
吕公贤赞确(自注:子进舍人。),仲子戒辞专(自注:仲长统。)
永寘盘盂里,终怀杖屦边。
此州多白粲,故部即青毡。
畏爱群心洽,纲条众目联。
弛张元有见,宽猛冀无偏。
郡有青原老,人如绿野贤。
年高能著述,身健早林泉。
故事堪频扣,成书为远传。
西江足鱼雁,秋浦正相连(自注:退傅丞相周公居于吉之青原。)
吕秘丞(一) 北宋 · 毕仲游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九七、《西台集》卷一○
去秋苟存残喘,还朝后会见诸亲旧,而子进惠顾旅舍甚厚。
此行特承饮饯于远郊之外,契爱之深,感辑无量。
中间闻进职兰省,欲并寓一笺,叙谢贺两意。
而公私殊迫,牵于目前,至今才得略具所欲言者。
惟冀恕亮而已。
不审入夏以来,体力动止何似?
复当暂出至汾右,辍暇奉启,势无由详尽,区区之私,更俟后状也。
馀望保重,不宣。
周翰侍郎 北宋 · 毕仲游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九八、《西台集》卷一一
前年间欧阳叔弼吴中归颍后,尝以书寄便人至颍问动静,得其回书云:「老年诸事不复论,惟近失一六岁孙儿,情怀未能平」。
其他来问某家事甚悉,殊喜其康强。
后闻其子调官西京永宁县,是见阙,叔弼必随其子之官。
音问近便,亦有可相见之地,故不复作书。
岂意文旆到后已属疾,只数日遂奄忽,可痛可伤可骇!
公之书言,初虽病,犹能握手道旧,后三日遂化去,不知是何疾?
岂医者用药不审,阴阳差错而至此耶?
叔弼前所回书,深叹子进、元忠作昔人,今叔弼又自为昔人矣。
伤痛之外,是真可骇也!
其孤未长成时识之。
二月扶护来新郑,则今已不在颍矣。
当探候,使人至新郑就近祭奠而吊其孤。
但公守颍,有西湖而失叔弼,能无怅然!
欧阳学士(二) 北宋 · 毕仲游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九八、《西台集》卷一一
不审自还东颍,起居之况何如?
伯和、仲纯、季默位下昆仲与叔弼令嗣,各守任何处?
今各何官也?
宋开叔寓居在彼,必日夕过从。
中间得吕原明书,颇能道叔弼浙江还动静。
原明宫祠,无报,欲谋居阳翟,去汝不远,此甚望之。
曾得近信否?
纪常、子进捐馆已久矣,孙元忠卒于郑里,大可伤恻!
其子有疾,后事可知也。
子进诸子丁内艰在此,时时相见,口众颇苦不给,生事未定叠,亦恐欲知。
吕伯恭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八七、《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三、《翰墨大全》辛集卷三、《古文渊鉴》卷六○、《宋元学案补遗》卷四九、五一
窃承进学之意甚笃,深所望于左右。
至于见属过勤,则非区区浅陋所堪。
然不敢不竭所闻,以塞厚意。
熹旧读程子之书有年矣,而不得其要。
比因讲究《中庸》首章之指,乃知所谓「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者,两言虽约,其实入德之门无踰于此。
方窃洗心以事斯语,而未有得也,不敢自外,辄以为献。
以左右之明,尊而行之,不为异端荒虚浮诞之谈所迁惑,不为世俗卑近苟简之论所拘牵,加以岁月,久而不舍,窃意其将高明光大,不可量矣。
承喻所疑,为赐甚厚。
所未安者,别纸求教。
然其大概,则有可以一言举者。
其病在乎略知道体之浑然无所不具,而不知浑然无所不具之中,精粗本末、宾主内外盖有不可以豪发差者,是以其言常喜合而恶离,却不知虽文理密察,缕析豪分而初不害乎其本体之浑然也。
往年见汪丈举张子韶语明道至诚无内外之句,以为「至诚」二字有病,不若只下个「中」字。
大抵近世一种似是而非之说,皆是此个意见,惟恐说得不鹘突,真是谩人自谩,误人自误。
士大夫无意于学,则恬不知觉;
有志于学,则必入于此,此熹之所以深忧永叹,不量轻弱而极力以排之。
虽以得罪于当世,而不敢辞也。
注中改字,两说皆有之。
盖其初正是失于契勘凡例,后来却因汪丈之说,更欲正名,以破其惑耳。
然谓之因激增怒则不可。
且如孟子平时论杨墨,亦平平耳。
公都子一为好辩之问,则遂极言之,以至于禽兽。
盖彼之惑既愈深,则此之辩当愈力。
其禽纵低昂,自有准则,盖亦不期然而然。
然禽兽之云,乃其分内,非因激而增之也。
来教又谓吾道无对,不当与世俗较胜负,此说美则美矣,而亦非鄙意之所安也。
夫道固无对者也,然其中却著不得许多异端邪说,直须一一剔拨出后,方晓然见得个精明纯粹底无对之道。
和泥合水,便只著个「无对」包了,窃恐此无对中却多藏得病痛也。
孟子言杨墨之道不熄,孔子之道不著,而《大易》于君子小人之际,其较量胜负,尤为详密,岂其未知无对之道邪?
盖无对之中,有阴则有阳,有善则有恶,阳消则阴长,君子进则小人退,循环无穷,而初不害其为无对也。
况熹前说已自云,「非欲较两家已往之胜负,乃欲审学者今日趣向之邪正」,此意尤分明也。
康节所著《渔樵对问》,论天地自相依附,形有涯而气无涯,极有条理。
当时想是如此说,故伊川然之。
今欲分明,即更注此段于其下,如何?
科举之教无益,诚如所喻。
然谓欲以此致学者而告语之,是乃释氏所谓「先以欲勾牵,后令入佛智」者,无乃枉寻直尺之甚,尤非浅陋之所敢闻也。
伊川学制固不必一二以循其迹,然郡学以私试分数较计餔啜,尤为猥屑,似亦当罢之。
若新除已下,则上说下教,使先生之说不遂终废于时,乃吾伯恭之责,又不特施于一州而已也。
潘恭叔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四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一○○、二九○
友恭窃谓性命主理而言,德气主身而言。
性命之理得之于身者,德也;
而其梏亡陷溺之者,气也。
盖德无不善,而气则有偏。
善所以成性立命,而气偏则隔之耳。
两端之在身,相为消长,随其多寡,迭为胜负。
德不胜气,是无以胜其偏,偏日以胜而善日以微,则是性命之理反乱于气矣。
故德不胜气,性命于气。
德胜其气,是有以胜其偏,善日以充而偏日以化,则是性命之理不外于德矣。
故曰德胜其气,性命于德。
未知是否?
气亦有纯有驳,不得专以梏亡陷溺为言。
但德不胜气,则其善者亦出于血气之禀耳。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圣人可以践形」。
先生谓践言、践约之「践」,反复寻绎,极觉有味。
窃谓有是性则有是形色,单举形色则天性固在其中矣,故曰「形色,天性」。
孟子言圣人不曰尽性,而曰践形也。
践形云者,犹言「爽厥子,不愆于素」云耳。
曾子全而归之,曰「启予足,启予手」,亦此意,盖几于践矣。
学者主忠信,所以求夫践也。
一息不存,则非践矣。
游氏之说比杨氏为密,曰「形者,性之质」,曰「能尽其性,则践形而无愧」,又曰「未能尽性,则于质有所不充」。
如此发明固好,但终不若程先生充人之形为的也。
盖尽性乃能践形,在性则言尽,在形则言践,其实一也。
如引「反身而诚」之说及「岂不慊于形哉」之论,则亦本程先生之意矣。
杨氏指形色为物,指天性为则,固佳。
如谓践形体性,恐未善。
尹氏引程先生之说,盖亦充人之形之意也。
不知此语见于何书?
先生之说皆善,但其间微有疏密。
妄意如此,乞赐批诲。
学者求至于可以践形之功,非但主忠信一事而已。
「非践」语亦未莹,盖曰形有所不践云耳。
尽性然后可以践形,今曰尽性乃能践形,亦未莹。
先生曰:「忠信一理,但所从言之异耳」。
友恭窃谓忠信一理,而于己言忠,于物言信者,盖己则主心而言,物则主理而言。
故尽己之心为忠,循物之理为信。
虽内外之不同,要之皆诚于我耳。
心理不可以彼己分,以理为事可也。
循物无违,非谓循物之理,但言此物则循于此物之实而无所违,则是所谓信耳。
「冉有、子贡侃侃如也」,先生曰:「侃侃,刚直之貌」。
二子刚直之象,无显言者。
以《论语》考之,妄意冉有自谓「非不悦子之道,力不足也」,有以见其不肯掩覆,不敢欺隐。
子华请粟,夫子与之釜;
请益,与之庾;
不满其意,便往,自与五秉。
至于子贡因叔孙武叔毁夫子,便曰:「人虽欲自绝,其何伤于日月乎」?
多见其不知量也。
夫子答问友曰:「不可即止,毋自辱焉」。
意者子贡平日多直己见,因其质而语之。
凡此恐带刚直之象,恐别有所据。
「侃侃」只是比之「訚訚」者微有发露显著气象,便是涵养未甚深厚处。
先生所云「子张、子贡气质虽为未化,亦不可谓全未化,此语亦是。
似此立语,渐觉有病耳」。
友恭窃谓学者气质苟未至于圣人,皆不可以言化。
以二子进工之久,殆曰变而未已者。
然尚当用力,则未可谓之化也。
「变化气质」之「化」与「大而化之」之「化」不同。
或问:「程子以薄昭之言證桓公之为兄,信乎」?
曰:「荀卿尝谓桓公杀兄以争国,而其言固在薄昭之前矣,盖亦未有以知其必然。
孔子之于管仲,不复论其所处之义,而独称其所就之功耳。
管仲之为人,以义责之,则有不可胜责者,不可以复立于名教之中。
以功取之,则其功所以及人者未可以遽贬而绝之也。
是以置其所不胜责者而独以其不可贬者称之。
称之固若与之,而其所置而不论者,又若将有时而论之也。
夫若将有时而论之,则其所以为存万世之防者,亦不可不谓之切至耳矣。
盖圣人之心至明至公,人之功罪得失固无所逃于其间,而其抑扬取舍之际,亦未尝有所偏胜而相掩也。
非可与权者,其孰能知之」?
曰:「然则程子非与」?
曰:「彼于圣人之所存而不论者曲加意焉,其所以微显阐幽,建立民彝之意至深远矣。
学者当熟考而深求之,未可以率然议也」。
友恭窃详二子之问,子路曰:「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未仁乎」?
召忽管仲言之,是以召忽之死为是,以疑不死难为非,故以为未仁也。
子贡曰:「不能死,又相之」。
既言「不能死」,复继以「又相之」,是疑不特不能死,而又事杀其主之人,故亦以为非仁也。
意者子路以仲为当死而不当生,而子贡则并以为设使可生,桓公亦不当事,而俱有未仁之问也。
殊不知同纠谋,则虽有可死之道,而桓乃当立,则无不可事之理。
虽纠之傅,然非纠之臣,乃齐之臣也。
桓公当立,则桓乃吾君,所当事也。
但仲之罪乃在于不能谏纠之争而反辅纠之争耳。
是其不死,殆知前日之争为不义,而非求生之比也。
桓公舍其罪而用之,则名不正而事正,亦非反覆不忠之比也。
故夫子答子路为未仁之问,则称九合之功曰「如其仁」!
以为不死之未仁不如九合之仁也。
夫以九合之仁过于不死之未仁,则夫子之意未直以不死为非可知矣。
子贡不死,又相桓为非仁之问,则复称其功,又辨其不死而曰「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
曰「岂若」云者,是又以仲之不死过于死也。
是夫子之意皆以不死相桓为可,而不以其所处为非也。
故旧日读此一章,以程先生之说为正,以桓公为兄,子纠为弟,召忽之死为守节管仲不死为改过。
二子不仁之问,正疑其所处之非,而夫子答之,乃论其所处之义,而非专取其所就之功也。
今伏读先生之说,恍然自失。
玩味累日,迄未有得。
区区之意,窃谓若从荀卿之说,则桓公为杀兄,管仲为事雠,是不可复立于名教之中。
圣人当明辨之,以存万世之防可也。
舍二子之所问而旁及其所成就之功,毋乃以功而掩义乎?
使二子问仲之功,夫子置其所处之义,而以不可贬者称之可也。
今所问者不答,而所答者非问,则是略其义而取其功也。
且不明以辨二子之问,而阴以存万世之防,当其时而不论,而将有时而论之,几于不切而谓之切至,何也?
薄昭之言虽未知其必然,然以圣人取之之意,则妄意谓桓公非杀兄,管仲非事雠可也。
此论甚善。
吕子约亦来辨之,然不若来喻之详也。
管仲之意未必不出于求生,但其时义尚有可生之道,未至于害仁耳。
易或问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三、《欧阳文忠公集》卷六○、《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八九
或问曰:「王弼所用卦、爻、《彖》、《象》,其说善乎」?
曰:「善矣,而未尽也。
夫卦者,时也。
时有治乱,卦有善恶。
然以《彖》、《象》而求卦义,则虽恶卦,圣人君子无不可为之时。
至其爻辞,则艰厉悔吝凶咎,虽善卦亦尝不免。
是一卦之体而异用也。
卦、《彖》、《象》辞常易而明,爻辞尝怪而隐。
是一卦之言而异体也。
知此,然后知《易》矣。
夫卦者,时也;
爻者,各居其一位者也。
圣人君子道大而智周,故时无不可为。
凡卦及《彖》、《象》,统言一卦之义,为中人以上而设也。
爻之为位有得失,而居之者逆顺六位,君子小人之杂居也。
君子之失位,小人之得位,皆凶也。
居其位而顺其理者吉,逆其理者亦凶也。
六爻所以言得失逆顺,而告人以吉凶也。
爻辞兼为中人以下而设也。
是以论卦多言吉,考爻多凶者,由此也。
卦、《彖》、《象》辞,大义也。
大义简而要,故其辞易而明。
爻辞,占辞也。
占有刚柔进退之理,逆顺失得吉凶之象,而变动之不可常者也,必究人物之状以为言,所以告人之详也。
是故穷极万物以取象,至于臀腓鼠豕皆不遗。
其及于怪者,穷物而取象者也。
其多隐者,究物之深情也。
所以尽万物之理,而为之万事之占也」。
或曰:「《易》曰:『君子顺天休命』。
又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其《系辞》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
《易》之为说一本于天乎?
其兼于人事乎」?
曰:「止于人事而已矣,天不与也,在诸《否》、《泰」》。
「然则天地鬼神之理可以无乎」?
曰:「有而不异也,在诸《谦》。
知此,然后知《易》矣。
《泰》之《彖》曰:『君子道长,小人道消』。
《否》之《彖》曰:『小人道长,君子道消』。
夫君子进,小人不得不退;
小人进,君子不得不退。
其势然也。
君子盛而小人衰,天下治于泰矣;
小人盛而君子衰,天下乱于否矣。
否、泰,君子小人进退之间尔,天何与焉」?
问者曰:「君子小人所以进退者,其不本于天乎」?
曰:「不也。
上下交而其志同,故君子进以道
上下不交而其志不通,则小人进以巧。
此人事也,天何与焉」?
又曰:「《泰》之《彖》不云乎『天地交而万物通』,《否》之《彖》不云乎『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乎」?
曰:「所以云者,言天地也。
其曰上下之交不交者,言人事也。
呜呼!
圣人之于《易》也,其意深,其言谨。
《谦》之《彖》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圣人之于事,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所以言出而万世信也。
夫日中则昃之,月缺则盈之,天吾不知其心,吾见其亏盈于物者矣。
物之盛者变而衰落之,下者顺而流行之,地吾不知其心,吾见其变流于物者矣。
贪满者多损,谦卑者多福,鬼神吾不知其心,吾见其祸福之被人者矣。
若人则可知其情者也。
故天地鬼神不可知其心,而见其迹之在物者,则据其迹曰亏盈,曰变流,曰害福。
若人则可知者,故直言其情曰好恶。
故曰其意深而言谨也。
然会而通之,天地神人无以异也。
使其不与于人乎,修吾人事而已;
使其有与于人乎,与人之情无以异也,亦修吾人事而已。
夫专人事,则天地鬼神之道废;
参焉,则人事惑。
使人事修则不废天地鬼神之道者,《谦》之《彖》详矣。
治乱在人而天不与者,《否》、《泰》之《彖》详矣。
推是而之焉,《易》之道尽矣」。
或问曰:「今之所谓《系辞》者,果非圣人之书乎」?
曰:「是讲师之传,谓之《大传》,其源盖出于孔子,而相传于易师也。
其来也远,其传也多,其间转失而增加者,不足怪也。
故有圣人之言焉,有非圣人之言焉。
其曰『《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
作《易》者,其有忧患乎』!
其『文王与之事』欤,『殷之末世周之盛德』欤。
若此者,圣人之言也,由之可以见《易》者也。
『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幽赞神明而生蓍』,『两仪生四象』,若此者,非圣人之言,凡学之不通者,惑此者也。
知此,然后知《易》矣」。
宋谏议敏求墓志铭元丰二年七月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七三、《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一六、《宋代蜀文辑存》卷一○
元丰二年四月甲辰龙图阁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修国史宗正寺修玉牒官判秘阁、权判尚书都省提举醴泉观公事宋公终于位。
初,公以疾在告,上御集英殿进士,顾左右,怪公不在,因遣使抚视之。
间日,又遣使挟医疗治之,仍诏其子官于外者归省。
及讣闻,衋然痛伤,赠尚书礼部侍郎,敕府县应接其葬事,皆特恩,非故常也。
于是乎见公之得君之深,而知天子念公之为隆且厚也。
公讳敏求字次道赵州平棘人
世事王氏,曾祖龟符犹为王氏平棘,赠太师中书令
祖皋,太宗、真宗尚书度支员外郎,直集贤院,赠太师中书令谯国公。
父绶,兵部尚书参知政事,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燕国公,谥曰宣献
常山郡太夫人毕氏。
天圣二年,以宣献公荫,为秘书省正字,召试学士院,赐进士及第,历馆阁校勘
坐赴同舍苏舜钦进奏院会,签书集庆军判官
以祖母郑国太夫人年耆且病,因请解职,留京师就养,许之。
踰年,王文安公、宋景文公刊修《唐书》,以公尝为《续唐录》,习唐故事,奏充编修官,复校勘
以嫡孙丁郑国忧,仍诏在家修书。
后为集贤校理通判西京留守司,知太平州,五迁太常博士
《唐书》成,进尚书工部员外郎。
未几,迁刑部
英宗践祚,进兵部
堕马伤足,得请亳州
召还,充仁宗实录院检讨官,足未平,特蠲朝谒。
治平元年,以工部郎中修起居注
明年知制诰同修撰《仁宗实录》、同判太常寺
今上即位,迁兵部
英宗在殡,有言宗室可嫁娶者,下太常
公以为大行未发引,不可。
既踰年,又有言者,公曰:「宗室义服,服变而练,可以嫁娶矣」。
议上,朝廷以与前议不同,降刑部
知制诰绛州,修河山,稍赋于绛之役民岁八十万,公三分之,以一岁均于晋、泽,以纾绛人。
是冬召还,兵部
修实录成,迁右谏议大夫
枢密吕公御史中丞,以言事罢知颍州,公当制,执政改其词以进,寻乞解职,不报。
后数日,以封还词头,连怫执政意,遂得解职,以本官奉朝请
明年,加史馆修撰集贤院学士
明年,使河北祭塞河口,还,奏河北旱,蠲其夏租。
熙宁七年,为龙图阁直学士
十年,修仁宗、英宗正史,掌均公建公府笺记。
鸿胪,护燕国公主、兖王、卫王葬。
未克葬,以疾终于春明坊之第,享年六十一。
终之岁七月癸酉,葬于管城县马亭乡东城原之先茔。
其践扬,若进奏院登闻鼓院群牧判官开封府推官三司度支判官纠察在京刑狱判秘阁秘书省尚书都省吏部流内铨、礼部、刑部工部知通银台司审官东院勾当三班院管勾编修院、编集历代君臣事迹所,宗正寺修玉牒官太皇太后宝册官,开封府发解官,锡庆院试官,南郊礼仪使,永厚陵礼仪使契丹生辰国信使,馆伴使,使河北祭塞河口,编修阁门仪制、蕃国朝贡条例,详定元正朝贺仪注,定夺郊赦命官使臣罪犯,而太常礼院太常寺官告院编修录用勋臣子孙,皆再领焉。
娶毕氏,丞相文简公之曾孙、光禄少卿从善之子、常山太夫人从子也,有贤德,封京兆郡君,先公四岁而亡。
子男九人:庆曾殿中丞
匪躬,著作佐郎
弄孙及其次早亡;
尚贤将作监主簿
正功,大理评事
表微,将作监主簿
揆方、处仁未官。
女二人,适赞善大夫王佑大理寺丞吕希纯,皆亡。
孙七人:焞,将作监主簿
燔、煜、烨、爚、󱼢、煇皆未官。
孙女六人,长适太常寺太祝曾说,次白马县范祖德,馀在室。
曾孙女一人。
公约清惇纯,而于记学。
其为文章,训辞诰命皆有程范。
朝廷典故,士大夫疑议,必就取正而后决。
宋元宪公河南,每咨以故实。
欧阳文忠公致手简通问,则自处浅陋,而以鸿博名公。
家藏书三万卷,日集子孙讨论翻绎,以为娱乐。
平居湛如,与人交,乐易,无不可者。
至于守职据正,毅然不少回。
掖垣徐国公主以驸马都尉王师约兄公约为侄,奏官,公以为乱天伦,遂执正之。
太常议祧庙,公请递迁僖祖,后复诏详定,公奏前议不可改,遂免详定。
御史中丞李公自秀州军事推官太子中允御史里行,公奏:「旧制,太常博士两任通判,须奏举乃得入台。
去年骤用京官,议者以为非;
今又用幕职官,恐官制遂隳」。
即封还词头,有诏转对。
是时郡守县令数更易,吏民疲劳,公请慎于进改,而不数变易,所贵上获考绩之实,下有恪位之美,而治道可建也。
河北陕西河东举人性朴茂,而词藻不工,每诏下,登第者才数人。
公请令转运使择有行艺,或谋略材武为众所推者,每路荐五七人,时与推恩,所贵人材参用,而士有可进之路。
嘉祐中,尝宽恤民力,州县公人例多减放,而役事不减,则是去者逸而是留者重劳矣。
公请省事,或增其人,使劳逸得均,而民力可宽也。
三馆秘閤书类多讹舛,所藏虽博,而往往无稽考。
公请先以前汉《艺文志》,据所有用校七史例,下诸路购求善本,重复校正
然后自后汉以来至于唐,依逐书志目以次雠对,取其堪者,馀悉置之,使秘府文集得以完善也。
其议贡举,则曰:州郡有学舍而无学官,四方之士轻去乡里者,以求师也,今请州置学官一人。
又三岁一下诏,得士三百人,今请二百人试诗赋论策,糊名通考之如旧,其一百人请如赦文,令州郡论荐,转运使审覈之。
太学生则委国子监官,至御试,随其所学而试之,则文辞、经艺、行实之人皆无遗也。
其后官不数变易,太学建三舍,命举人以官,置学官,三路取百人,皆公发之也。
凡三临州,率不满岁召去,去而民爱思之。
喜道人善,荐士累数百,讫不坐累。
郑国太夫人杨文庄公之女。
文庄无嗣,岁时奉祀展墓无阙者。
疾亟,犹戒其子立碑;
子孙未官者众多,犹推遗泽奏其从孙。
盖其孝友又如此。
宣献公尝辑《唐大诏令》,未次甲乙,公釐十三类,绪正之,总百三十二卷。
所著书:《闱前集》二卷,《后集》六卷,《西垣制词》四卷,文集若干卷,《东京记》三卷,《河南志》二十卷,《长安志》二十卷,《三川官下录》二卷,《春明退朝录》二卷,以韵类次《宗室名》五卷,自唐武、宣、懿、僖、昭、哀以来六朝宝录百四十八卷,辑《颜鲁公集》十五卷,《孟东野集》十卷,《李卫公别集》五卷,《刘梦得外集》十卷,汉唐人诗刻于石者为《宝刻丛章》三十卷,又以刘伯庄《史记音义》、司马贞《索隐》、陈伯宣《注义》分注入太史公正史
及被诏本朝《会要》、删定《九域志》、《百官公卿表》,皆未就。
其先以小官事乱离间,宋兴天下益平,至公三世皆以文翰显于时。
宣献公雅善书,一日对延和,上问遗书,退而奉七轴以献。
公得其法,尝题濮安懿王襄国韩夫人仙游夫人神主,至于四方碑志,多出公手。
公以力学,被遇朝廷,论撰未尝不在选中。
呜呼,公之平生可谓无憾矣!
初,史纪草成,帅其属奏御,上御袍靴读之终篇,歛容谕之曰:「两朝丰功盛德,赖卿等考而发明之」。
公踰年服勤,欲其书之成,此其有所憾乎。
予与公游,知公者也。
铭曰:
维宣献公,昔天圣中,实为史官,十代宗工。
典常物则,备于厥躬。
纪录记述,太平之风。
公世其业,遭时又同。
仁宗、英宗,明昌盛隆。
有显其德,有崇其功。
方此发挥,形容昊穹。
不幸奄忽,美志弗终。
凡士大夫,惜嗟哀恫。
上彻九重,隐于帝衷。
赠典弗常,非众所蒙。
呜呼公兮,学富行充。
如渊之深,如之融。
金之刚明,玉之玲珑。
云乎不淑,命不究穷。
南瞻具茨,西望神嵩。
东城之原,从先公宫。
被地,郁郁葱葱。
子孙众多,福禄来丛。
吕希哲吕希纯吕希绩分司居住制绍圣四年二月癸未 宋 · 叶涛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六、《宋大诏令集》卷二○八、《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
朝奉大夫、权知太平州吕希哲朝奉大夫、知归州吕希纯朝请大夫管勾亳州明道宫吕希绩:尔父公著,当元祐初,窃据宰司,毁黩先烈,变乱法度,罪恶贯盈。
而尔等方其父时,则假国威灵,为己门阀。
大防用事,则密投凶党,卖鬻利权。
并以庸材,因致美官。
最后希纯窃掌词命,公肆欺诬。
每虞正路之开通,务在多方而涂塞。
宜悉从于贬秩,或仍俾于分司,庶无轻重失当之刑,及夫幸免失刑之士。
希哲可特降授朝奉郎尚书虞部员外郎分司南京和州居住。
希纯可降授朝奉郎尚书屯田员外郎分司南京金州居住。
希绩可降授朝请郎差遣依旧,光州居住。
诗一首 宋 · 吕希纯
七言绝句 押词韵第四部
梦寐西山结草庐,逝将临水咏游鱼。
何人见卵求时夜,更著閒言问紫姑(以上《紫微诗话》 《紫微诗话》:谈命术者多言叔祖待制子进曾内翰子闻,皆宰相命也。或有以吉凶占于紫姑神者,代书村童即书于纸云:“待曾、吕相方发。”人皆以二公可必相也,然皆不验。叔祖有诗云云。)
严陵集序绍兴九年四月 北宋 · 董棻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九六
《诗》三百篇,大抵多本其土风而有作,圣人删取,各系其国。
如二《南》皆正风也,周、召既分陕而治,则系《诗》有不得而同。
三国当变风之始,邶、鄘既并于卫。
邶居卫北,而《诗》有《北门》,以兴出门而北归于邶也;
鄘居卫东,而《诗》有《载驰》,以兴东徙渡河而庐于漕也;
卫在河之北,而《诗》有《河广》,以兴杭苇而南适于宋也。
是三者,皆卫诗,而以土风之异,随其国系之,其它盖可类见。
使夫后世观《诗》者,因土风而知国俗,则秦勇豳恕,郑淫魏褊,皆自乎此而得之矣。
近代有裒类一州古今文章叙次以传者,其亦得圣人之遗意与!
东汉之末,孙氏据有吴粤之墟,始分歙县之地,建为新安郡
逮隋而更郡名新定,大业改为睦州
唐初,即桐庐县别置严州,寻废州,以县来隶。
至国朝宣和中,始复今名。
盖以子陵台为是邦重,故以名州。
州境山水清绝,著称自古。
历考前代,朱太守文学备应对之臣于西京,后世则有皇甫持正、方雄飞、李德新、施肩吾、徐凝,咸以词章名世,文为世传,而记咏其乡里为多。
今代如江民表全名直节,见推于时,文采盖其馀事。
至于骚人名士过焉而赋者,在晋则谢康乐,梁则沈隐侯唐则李太白、孟浩然、白乐天、罗隐,国朝则梅圣俞、苏子美、庞庄敏公、王文公。
其牧守之有文,在梁则任彦升唐则杜紫微,国朝则范文正公、赵清献公,以至吕子进、蔡天启。
又如张伯玉、钱穆父,皆尝官于此者,率多赋咏。
邦人传讽,今不绝,而独未有裒类而为集者。
虽有《桐江集》,止载桐庐一邑之文,而又繁冗不伦,人不甚传。
兹者棻与僚属修是州图经,搜访境内断残碑版及脱遗简编,稽考订正,既成书矣,因得逸文甚多;
复得郡人喻君彦先,悉家所藏书讨阅相示;
又属州学教授沈君傃与诸生广求备录,时以见遗,乃为整比而详择。
凡自隋以上在新安郡者,自唐以后迄国朝宣和以前在睦州者取之;
其未尝至而赋咏实及此土,如唐韩文公,近世司马温公、苏东坡、黄鲁直,盖不得而不录也;
其有名非甚显,尝过而赋焉,一篇一咏,脍炙人口者,盖亦不得而遗也。
呜呼!
其亦庶几诗人本其土风之作,而圣人各系其国之遗意乎!
乃若钓台双峙,高风绝企,古今歌诗铭记居多,编之此集,有不容略。
故总以州名而为之标目云。
绍兴九年夏四月壬申知军州事广川董棻序。
按:《严陵集》卷首,丛书集成初编本。
吕子进 南宋 · 汪应辰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七七、《文定集》卷一○
顷从中书舍人吕公居仁游,公尝言叔祖待制才高识远。
徽宗即位初,元祐诸公窜逐流落之馀,盖存者无几,独待制曾子开尤为时望所属。
有欲求官而讯于世所谓紫姑神者,神大书云:「待曾、吕作相方发」。
其言虽戏,可以见当时人情所向。
待制闻之,有诗云:「梦寐西山结草庐,逝将临水玩游鱼。
何人见卵求时夜,更著閒言问藐姑」。
毗陵张子厚先生蚤登第,以侍亲不出仕,既终养,遂家居。
元祐间,近臣屡荐,虽除官亦不就也。
待制特厚善,待制睦州子厚追送累日,别后寄诗云:「篱鴳云鹏各有程,暂时相别未忘情。
恨君不在篷窗底,共听萧萧夜雨声」。
此诗亦可想见其人。
待制孙金部员外出示家集,始得拭目,偿所愿焉,因记所尝闻于集后。
张先生名举字子厚